(詩巫10日訊)華裔少女半夜搭巴士找姐姐,半途巴士開走遇路過警員,以為遇著好心人,卻被帶返警局廁所強奸!

受害者控訴,事後欲報案時,有多名警員為涉案警員求情與掩護,讓她白白受屈!

在古晉工作的受害者(19歲),於10月29日凌晨約4時乘夜班長巴欲到詩巫為姐姐慶生,但在泗裡街巴士站下車上廁所出來後,發現巴士已開走。她隨後向路過車輛司機求助。

受害者(中)在姐姐(左)及劉強燕(右)陪同下,揭發她被一名警員強奸事件。

當時,一名自稱是警員的男子停車載她,還藉手機讓致電給在她詩巫的姐姐,到詩巫巴士站拿她遺留在巴士的行李。

對方隨後載她到泗裡街警局,強拉她進警局廁所,當時她不斷反抗,但被霸王硬上弓強奸。

受害女子與姐姐(20歲)今天在行動黨南蘭區國會議員劉強燕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披露不幸的遭遇。

受害者聲稱,她被強奸後,警局一名值夜班女警有走來了解情況,但沒採取任何行動,強奸她的警員試圖給她一些錢了事,但她沒接受。

“我是在泗裡街警局致電給姐姐,要姐姐來泗裡街警局找我,當姐姐知道我被警員強奸後,便陪我在泗裡街警局報案。”

她說,警局值班警員有叫她認人,她在指出對方後,警局多名警員為對方求情說,指對方再過3年將退休,不應舉報;但她堅持要報案,最終有報案,但警方迄今沒聯絡她;她認為警方沒有調查此案。

受害者說,原本她早就要向劉強燕求助,惟當時議員在國會開會,才會等到今天才投訴,希望能代她討公道。

劉強燕強調,警員不可包庇犯法警員,更何況該名警員涉嫌強奸案,她會盡快聯絡泗裡街警方高層了解詳情,是否已調查此案和准備提控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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