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間,台南嘉藥科大的大二生黃仲佑勒斃死者竺女之後,利用機車載運屍體到高雄柴山上丟棄焚屍,事後向警方供稱是因為愛不到憤而行凶,見學妹屍體還有餘溫,得逞。圖 | 臉書但在媒體新聞標題上,卻寫著法官說:「當過風紀股長可教化」一句,讓身為律師的正妹巴毛在粉絲專頁「巴毛律師混酥團」表示自己氣到差點吐。圖 | ETtoday新聞雲她手刀查詢這個案件的判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侵重訴字第3號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侵上重訴字第1號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475號判決

在判決書裡面搜尋「風紀股長」一詞,只在地院和高院判決各出現一次「被告同學、老師對其觀感為『很善良、但膽子較小』」「擔任風紀股長,感覺他很盡職,對同學有需要都會盡力幫忙,大部分同學都滿喜歡他的…」「被告平時對人很好,可能是體型關係很多人對他有言語上的侮辱,但是他也沒有表現不開心,不知道是為何原因而做下這件事。」「在夜市時被害人常對被告言語不善,但是被告都沒有不高興。」判決書中法官只是引述了被告同學們對被告的印象,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因為當故風紀股長就可以教化。免死的原因則是「因為認為被告平日與人互動良好,被告坦承犯行,願意和害人家屬和解,且為一時衝動並非預謀殺人等等」,跟有沒有當過風紀股長完全沒有關係。律師巴毛也在貼文下罵:

公開判決人人可評析可以有意見但至少了解真正判決內容是什麼根本就不是單單因為當過風紀股長就免死記者不知道是故意斷章取義還是目洨還是不識字你小時候閱讀測驗是不是都零分啊這種連具名都不敢 故意妖言惑眾標題殺人的新聞希望大家不要被誤導了

圖 | 巴毛律師混酥團專、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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