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傳媒

秦宛萱

2019年4月27日 上午10:06

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修正《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明定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定的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並將派遣勞工的工資保障入法。(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在過去,不論是從報章雜誌,還是周遭親友都時常聽聞,有派遣工隨意遭僱主解聘,成為「免洗勞工」用完即丟,甚至部分派遣公司還會惡意倒閉,讓派遣工往往難以追回屬於自己的工資。

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修正《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明定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定的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並將派遣勞工的工資保障入法,預估此次修法將有15萬名派遣勞工得到保障,而這也是派遣勞工保障首度入《勞基法》。

派遣勞工遭派遣公司積欠薪水,可向要派單位要求給付

為了避免派遣勞工淪為免洗勞工,過去勞動部曾函釋要求派遣業者不得與所雇勞工簽訂定期契約,但根據2018年勞檢抽查結果,仍有2%派遣公司違法與派遣工簽定期契約,因此,這次修法增訂違法者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另外,勞動派遣與勞動雇傭的勞動關係有所不同,工資為派遣勞工的經濟來源,為了避免派遣事業單位積欠工資嚴重影響勞工生計,也明定派遣勞工如遭積欠工資,可以要求要派單位給付,再由要派單位向派遣事業單位求償或扣抵要派契約的應付費用。

而勞動部也認為,這樣的條文有助於派遣公司正常化,因為要派單位不願承擔給付工資的風險,會慎選與財務正常的派遣公司合作,進而消滅體質不良的派遣公司。

立專法先等等,先分階段保障派遣勞工

近幾年,派遣勞工議題逐漸浮上檯面,不論藍綠也曾試著想推動派遣立法。2014年勞動部擬出《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但由於資方與勞方間對於任用比例,勞方喊出零派遣,資方則高喊任用比例達20%,始終無法達成共識,最後無疾而終。

而2015年總統蔡英文在競選總統時也提出應訂定「派遣勞工專法」,保障派遣勞工與在同一職場內從事相同職務或工作的正式員工,能夠同工同酬,並可以銜接成為長期穩定就業的勞工。

不過,任期將至離立專法顯然還有一段距離。勞動部長許銘春於22日備詢時表示,強調終極目標還是立專法,但短期內定專法比較困難,會分階段保障派遣勞工權益。

派遣人數逐年攀升,但專法研議10年還沒有結果

許銘春說明《派遣勞工保護專法》的期程時表示,勞資雙方對於草案規定「要派單位運用派遣勞工總人數不得逾其僱用總人數3%」,以及那些行業列負面表列等存在重大歧見,因此短時間內訂定專法比較困難,不過,最終還是會落實總統政見立法。

根據主計處統計,2018年台灣非典型人力勞工數已達81萬4000人,不僅較2017年又多了1萬人,比起10年前更多出了16萬人,派遣人數逐年攀升,但除了這次《勞基法》保障之外,派遣工還容易面臨年資歸零、無特休,與同工不同酬的狀況,在勞方與資方之間,該如何派遣上限比例取得平衡,將考驗政府的智慧。

這次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則認為,這次的修法將派遣工納入《勞基法》保障,是相當重要的里程碑,不過,勞動部每次被問到立專法總說持續研究,至少已經10年無法立法,對派遣勞工保障明顯不足。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