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貌美華裔紋眉師控訴,因前夫一句“我很久沒有愛愛了”,令她險被已離婚4年的對方企圖迷奸!

該名華裔紋眉師月前因前夫提出幫忙照顧孩子的要求,而到前夫住家暫居3天看顧一對兒女,沒想到最後一天臨走前,她指控前夫竟獸性大發,以不明噴霧噴射她,並指很久沒有“愛愛了”,企圖迷奸她。

女事主塗依玲(30歲,來自砂拉越)聲稱,前夫當時還揚言要殺她,幸她奮力頑抗,跑出大門求救,最終獲鄰居召來公寓保安員和警方,才得以脫困。

華裔紋眉師指稱遭前夫企圖迷奸,幸她奮力反抗逃出外求救,才能脫困。在掙扎過程中,手腕、手臂和背部等皆受傷。

離譜的是,她指前夫在警員抵達後,竟當眾誣告指遭她攻擊。

不過,被指企圖迷奸事主的前夫王先生較後反駁所有指控,指一切都是女事主別有用心,預謀策劃污衊他,以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此案於上月18日,在吉隆坡文良港一棟公寓16樓單位發生。

前夫:前妻污衊我

女事主塗依玲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她和前夫(33歲)已離異4年,育有2名兒女,對方於上月初聯絡她,指因要出國公幹,要求她在4月15日至17日期間照顧孩子。

她說,她於15日抵達前夫住家後,原定要出差的前夫卻臨時透露行程有變,她雖心生疑惑,但不作他想,最終逗留至同月18日上午要離開去機場,准備飛回美裡。

“我當時已召了電召車,臨出門時,對方竟拉我進房間,拿起噴霧朝我的臉噴射,還拿起一條疑似放有迷魂藥水的毛巾捂住我的臉。”

她心有餘悸地說,她頓時覺得臉部異常灼熱及刺眼,身體不適,而前夫將她壓在床上掐頸,說了一句“我很久沒有愛愛了”,欲強奸她,還威脅若不就範,將會殺死她。

“當時我瘋狂頑抗、大喊救命,過後推開他跑到大門求救,被鄰居發現後,聯絡保安和警方把我救出。” 

前夫:是她設陷阱

“污衊我爭撫養權”

“一切都是假的,這是她設下陷阱企圖污衊我,以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被指企圖迷奸事主的前夫石先生(從事電話業)接受本報電訪時說,事發當時(18日),他在廁所內維修,突遭前妻從後攻擊,而兩人一路糾纏到房間,他出於自衛而反抗,隨後對方竟發瘋沖出外大喊救命,讓他匪夷所思。

“那時我的行程確實有變卦,我有和前妻說她可離開,一旦日期再確認後,才聯絡她上門照顧,但對方堅持要留下來。”

“我沒有迷奸她,我有交往半年的女友,而且迷奸是刑事罪,我沒那麼傻做出這樣的行為。”

他說,至今保持沉默是因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且案件已有警方介入調查,因此他事件爆發後,沒有作出回應。

“我們離婚是因前妻出軌,我們經過長時間協調後,對方最終同意將孩子交由我照顧,而她有探訪權;相信這是她要爭回孩子撫養權的陰謀。”

他說,有關誹謗已造成他名譽受損,他已委託律師處理,並指若對方執意污衊他,他將保留追究權。

針對王先生上述的說法,塗依玲受訪時,指一切是前夫企圖脫罪的藉口。

求救前夫妹夫不施援

“當時我在房內大喊救命,他(前夫妹夫)卻沒出面幫助我,事後還不當一回事,良心何在!”

塗依玲回憶說,前夫攻擊時,她極力反抗並沖出大門,捉緊鐵門高聲求救,此時,前夫的妹夫才緩緩走出房間,那一刻她才知屋內除了她和前夫,還有其他人。

“鄰居聽見我的求救聲後,立即過來幫我,即使現場一片混亂,他(前夫的妹夫)卻漠不關心,他一點都不驚訝為何我大喊救命、大哭,看見保安員也沒有上前詢問;當時孩子在學校上課不在家。”

她說,事後對方稱他因在如廁,聽見求救聲,以為是兩人爭執而沒出外勸架。

她對於對方的說法質疑,認為對方有包庇前夫之嫌。

照顧孩子不疑有詐

塗依玲說,她對於前夫指出國公幹行程臨時變卦一事,感到可疑,加上對方疑和女友分手,不排除對方早有預謀,藉以照顧孩子為由,實為設局引誘她到住家,企圖侵犯她。

“我想和孩子相處多一些,所以當他提出有關要求時,我不疑有詐。”

她說,前夫在事發後,竟不當一回事地聯絡她詢問有關孩子學校假期的事宜,且沒為當時的行為道歉,態度令人發指。

她說,兩人是因長期分隔兩地,加上其他因素而離異,而2名兒女則和父親住在吉隆坡,她每月則到住家探望孩子。

“我不清楚他如今是否有面對財務等其他問題;因為工作性質,我經常在砂拉越和吉隆坡兩地來回居住。”

另外,塗依玲說,她報案後,查案官不僅沒和她報告進展,且一問三不知。

據她了解,警方事後向前夫僅錄供一次,並向她說明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調查此案,而她事後不斷聯絡查案官了解案件進展,包括案件何時進入司法程序,但對方卻不僅無法說明詳情,最後還不接她的電話。

“事發已超過1個月,警方依然沒有下文,所以我已經聘請律師處理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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