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收留,卻與友人姊姊發生性關係生下一子。(示意圖/達志影像)
台南一名黃姓男子,好心收留與太太吵架出走的黃姓友人,不料黃男卻睡了姊姊,還生下1子,害姊姊吃上通姦罪與相姦罪官司,被判4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2016年與太太吵架後,搬到自家通訊行辦公室住,後來被黃姓友人收留,想不到卻在家與有過一段婚姻的友人姐姐嘿咻,還產下1子,黃妻隔年6月在IG發現丈夫和黃女的親密合照與胎兒超音波照片,怒告2人通姦。
黃男友人證稱,黃男當時說與家人吵架住在店裡,他就說家裡樓上還有1個房間,想說先借他住,後來發現姐姐和黃睡在一起。
法官根據證人說法,黃男與妻子吵架後住進通訊行,2016年12月初住進黃女家中,2人於12月底發生關係。通訊行員工曾勸說黃男,要與黃女保持距離,黃女當時也在場,顯示她在2人發生性行為之前,已知黃男有配偶。
法官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黃女則否認,且小孩出生後,兩人仍於社群軟體張貼日常生活、出遊等照片及親密留言,對黃妻無疑是更深傷害,致不願和解,因此各判黃男與黃女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