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6日 上午8:31
兩名校車司機不顧已婚身分竟對同一名女學生伸出狼爪!桃園客運吳姓與胡姓司機因開學生專車認識有智能障礙的高職女學生,分別帶她到摩鐵或在公車內發生性關係,桃園地院考量兩人皆無前科也與女學生母親達成協議悔過而酌量減刑,分別判吳男2年徒刑、胡男1年10個月,但兩人皆提上訴,但高院認為若再減刑有違公平正義予以駁回!
桃園客運吳姓與胡姓司機因開學生專車認識有智能障礙的高職女學生,分別帶她到摩鐵或在公車內發生性關係,桃園地院考量兩人皆無前科也與女學生母親達成協議悔過而酌量減刑,但兩人皆提上訴,但高院認為若再減刑有違公平正義予以駁回!(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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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吳男2014年4至6月間,分別在女學生住處、桃園摩鐵與她發生性關係,當時女學生還未滿18歲,而當年9月又在摩鐵和已成年的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而胡男也在2014年6月間在公車內要求女學生幫他口交,8月時把已成年的女學生帶到轎車內「車震」。
吳男與胡男偵訊時皆認罪,也與女學生母親達成協議立下悔過書,並捐錢給社福慈善團體,一審考量兩人皆無前科酌量減刑,分別判吳男2年徒刑、胡男1年10個月,檢察官未再上訴,反倒是吳男與胡男皆提上訴,以妻子健康與親子關係等理由請求再從輕量刑給緩刑,但高院認為這和罪責欠缺重要關聯性,若再減刑有違公平正義,駁回兩人上訴!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