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爆發導火索,陳同佳致函特首, 要求安排 赴台自首(香港18日綜合電)涉殺害香港少女潘曉穎、觸發反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陳同佳,預計下周三就洗黑錢罪刑滿出獄。香港特區政府在周五夜間發稿表示,特首林鄭月娥接獲陳同佳的信件,聲稱已決定刑滿後就其涉嫌殺人案到台灣自首,希望特區政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陳同佳獄中致函林鄭,透露願意赴台自首的意願。網際網路港府稱,香港律政司並無足以控告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人的證據;對於陳同佳在台灣涉嫌犯下的罪行,香港法庭無管轄權,香港當局亦不可能繼續拘押他,或向他追訴涉嫌在台灣所犯罪行。台灣刑事警察局在周五已收到香港警務處發出的函件,信中清楚轉達陳同佳自首意願,並向台方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赴台自首安排,以及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台灣當局去年12月3日就陳同佳涉嫌殺人案發出通緝令,當時表示陳同佳所涉及的罪行追訴權時效為30年。陳同佳是在2018年2月8日,與女友潘曉穎赴台旅遊。在旅遊期間,兩人發生爭執。爭執期間潘曉穎告知陳同佳已懷孕約5周,稱腹中嬰兒屬她前男友。陳後來發現一段潘與另一名不知名男子的性交影片,始在爭執中勒死潘曉穎。在2月17日早上,陳在旅店丟棄潘的個人物品後,帶同藏有潘屍體的行李箱離開旅店,乘搭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至竹圍站,並棄屍在竹圍站外一個公園的草叢,並在當夜返港。數月後,香港保安局藉此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該草案允許特區政府向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此後爭議擴大,最終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索。文:綜合報導圖:網際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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