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都會台今年2月晚間播放的手遊廣告,出現特寫女性動漫角色晃動胸部畫面,還搭配「大奶姐姐回奶了」等字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已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20萬元;三立電視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後,認為裁罰並無不當,判三立敗訴。可上訴。
三立電視都會台,是在今年年2月1日晚上6點時38分許,播送「瑪奇夢想生活手遊-娜歐篇10」手遊廣告,因內容出現特寫動漫女性角色胸部晃動畫面,並搭配「瑪奇回奶了」、「大奶姐姐回奶了」等字眼與配音,NCC認定廣告內容的情節及影像,已有妨害兒少身心健康情形,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裁罰20萬元。
三立電視主張,NCC以廣告具性意涵情節,造成兒童或少年性別關係不當認知,妨害兒少身心健康為由開罰,且引用的審查意見指稱「畫面配上語言,對兒少身心有所影響」、「畫面過度呈現胸部晃動,且以不當文字回奶了為內容,影響兒少身心健康」、「有令人尷尬的性暗示」、「不宜兒少觀看」等語,全都是不確定、抽象的概念、用語,意即以不確定、抽象的用語作裁罰理由,沒有任何論理、說明,不合法律規定,請求撤銷處分。
法官審理後,勘驗廣告認為,有關內容有強調女性胸部的性暗示,以「大奶」作收視訴求,對兒童心理有不良影響,且廣告內容易讓兒童少年誤認女性的價值在於「大胸部」,有負面宣傳效果。衛廣法訂頒施行多年,三立以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供應、廣播及電視節目製作、發行等為業,就衛星廣播事業播送的節目內容,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一事,很難推諉不知。法官認為,三立播送本件爭議廣告內容時,本應注意內容不得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情形,依當時情形,能注意而不注意,竟透過所經營的三立都會台電視頻道播送有妨害兒少身心健康的廣告,至少主觀上應有過失,NCC為保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免於受不良資訊影響,基於監督責任開罰20萬元,並無不當。判決三立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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