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上午8:32

又見恐怖情人!陳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不但逼車攔停還威脅「要跟妳一起死」,隨後強行將人塞進車後座載往溫泉旅館性侵得逞,事後還恐嚇「若妳要跟我斷絕聯絡,我跟妳保證一定會再去抓妳」,最後被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陳男不滿女友提分手,不但逼車攔停還威脅「要跟妳一起死」,隨後強行將人塞進車後座載往旅館性侵得逞。(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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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ETtoday》報導,判決書指陳男2016年10月夥同謝姓友人趁女友下班時,逼車攔停還威脅「要跟妳一起死」,隨後強行將人載往附近的溫泉旅館,進房後立即拿出電擊棒狠嗆女友「如果分手就一起死」,接著強壓床上性侵得逞,事後還恐嚇「我現在再給妳一次機會,妳剛剛是跟我說叫我以後都不要再打電話給妳,妳要跟我斷絕聯絡是不是?我跟妳講,如果要這樣的話,我跟妳保證,我一定會再去抓妳」!

陳男一審被判刑3年10月,他提出上訴否認逼車,並稱兩人是在復合後才發生性關係,也有徵得女友同意,但合議庭調閱行車紀錄器影像認定逼車,且強行將人塞進後座不似復合,加上頻頻以死相逼,決定不採信陳男說法,最後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10月與3年6月,合併應執行刑期4年,全案仍可上訴。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