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古裝劇或小說的民眾,對於「送入洞房」一詞想必不陌生,但可曾想過,為何男女的新婚之夜要稱作「洞房」,而這個說法也沿用至今。「洞房」的起源眾說紛紜,其中比較有名的是,出自先祖黃帝阻止群婚、建立一夫一妻制立下的規定。
「洞房」一詞的由來眾說紛紜。(示意圖/翻攝自每日頭條)
綜合媒體報導,「洞房」一詞的由來說法眾多,其中較為人所知的是出自黃帝立下的規定,據說,最早人類實行的是野蠻的群婚制度,類似雜交,人們沒有婚姻概念、男女關係複雜,時常發生搶婚事件,不光是男搶女,也有女爭男的例子,部落間也經常為搶婚產生糾紛、戰爭,矛盾一旦激化,部落總不得安寧。
有鑑於此,黃帝和群臣決定製止群婚,起初徒有想法,卻一直找不到可行的方式,某天,在探查百姓居住的洞穴時,赫然發現有一家人住在洞穴裡,為了防止野獸入侵,另在外圍用石頭建起圍牆,只留下唯一一個出口,這幅景象激發黃帝想出一夫一妻制的制度。
自此,黃帝立下規定,凡是配成對的男女,結婚時,需先聚集部落民眾吃喝慶賀,宣告兩人正式結成夫妻,之後再將2人送進事前準備好的洞穴(房)裡,周圍並堵起高牆,出入只留一個門,生活飲食由男女雙方家人配送,長則3月、短則40天,讓2人在洞裡培養感情,藉此降低搶婚慾望。此後,有不少民眾也有樣學樣,紛紛效仿這個制度,搶著替自己的兒女挖洞穴當婚房,「送入洞房」也就漸漸成為新婚之夜的代名詞。(詹婷惠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