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開房墜亡事件引起了眾多網友關注,近日,事件現場監控視頻曝光,事件原委終於連接起來。

       

2015年12月31日下午,死者陳某通過QQ要求季某和吳某一同前往酒吧跨年狂歡。

當晚8點多,陳某、吳某和季某出現在學校北大門附近,在小賣部買過東西後乘計程車前往酒吧。

晚上9點多,三人通過了酒吧的安檢門,坐在酒吧的51號卡座,點了一瓶酒和一些飲料。事後警方從酒吧提取了同類型的一瓶酒,檢測其酒精含量為64.7%。

期間,陳某還到鄰桌與其他客人一起玩遊戲喝酒。

       

1號淩晨1點多,吳某攙扶著陳某走到酒吧大廳,畫面中陳某身體明顯晃動,有點站不住。由於學校規定晚上11點前必須返校,三人便決定到學校對面找一家賓館過一夜。下了計程車以後,吳某背著陳某,季某拿著衣物走在前面。

1號淩晨2:41分,季某首先來到一家快捷賓館,因酒店客滿,然後他又到了隔壁的天都商務酒店,兩分鐘後吳某背著陳某也走進了酒店。進入酒店後,由季某負責到吧檯登記,由於當晚季某未帶身份證,便使用了死者陳某和吳某的身份證進行登記。

1號淩晨2:48分,三人進入酒店的電梯,隨後到了六樓。2:49分,三人進入六樓的8618房間。

1號淩晨5:05分,季某和吳某相繼隻穿內褲跑出房間,到一樓大廳叫服務員報警。

       

據警方介紹:三個人入住8618房間後,季某和死者陳某睡在靠近衛生間的一張床上,吳某睡在靠著窗子的一張床上。三人相繼入睡,直到淩晨5點左右,睡在靠窗位置的吳某被驚醒,吳某表示等他坐起來時,已經發現陳某在窗簾後面的窗台上面,伸手準備去拉的時候,陳某從樓上墜下。

案發後,警方隨即封鎖了8618房間,並進行現場證據採集。同時,對25名相關人員進行了30次以上的詢問,得出三點結論:

       

1、排除他殺:首先,從三人入住到季某、吳某出門報警,沒有外人進入。其次,季某、吳某與死者關係較好,沒有情、財、仇這樣的矛盾。再次,結合對死者的屍體解剖、檢驗鑑定、8618房間的現場勘查,以及對吳某、季某的體表檢驗,排除兩人對陳某實施了故意加害的客觀行為。最後,8618房間內提取的40多份樣本,包括屍體上提取的檢材和案發現場提取的檢材(死者體內或者現場衛生紙等物品上)均未發現人體精斑反應。

2、排除死者自殺。通過對死者家屬和同學走訪調查發現:死者性格開朗,排除了其有自殺傾向和相關證據。

3、死者的死亡屬於醉酒下墜樓,屬意外事件。死者的死亡原因是高墜導致重度顱腦損傷。而死者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每100毫升含酒精152毫克,屬於重度醉酒。

不過,警方公布結論後引發公眾很多質疑,有人質疑:為何女生墜亡後,兩名男生全身僅著內褲跑出房間?他們在房間脫衣服是要做什麼?

據警方介紹:結合對吳某、季某他們兩人的詢問,以及對他們同學的調查,吳某和季某平時在睡覺前就有光身睡覺的習慣,當晚他們都是脫光上身,隻穿內褲睡覺的,所以事發後,兩人情急之下,隻穿著內褲光著上身跑出事發房間。

之前報道:

       

2016年1月1日淩晨5時許,蕪湖市公安局灣里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鳩江區天都酒店有人墜樓。民警到達現場後,和120工作人員進行急救,後送至弋磯山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該事件發生後,出警民警迅速封鎖現場,同時開展初步調查工作,市局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率領相關警種,趕至現場,成立事件調查組,並按照命案工作的標準開展調查工作。民警先後走訪調查了相關當事人,調取了視頻監控資料,同時邀請省廳專家組,在家屬的見證下,開展了相關勘驗工作。

       

經查:2015年12月31日下午,死者陳某某相約當事人季某某、吳某一起共度新年,當晚21時許,三人到達菲比酒吧,期間三人購買了一瓶威士忌黑方酒,配8瓶綠茶兌酒,並將一瓶酒喝完。2016年1月1日淩晨1點40分許,陳某某已呈醉酒狀態,三人離開酒吧。淩晨2點44分,三人進入天都酒店,辦理了入住手續,隨後吳某背著陳某某與季某某一同乘電梯到六樓進入房間。淩晨5時許,吳某發現陳某某墜樓,隨即喊醒季某某與服務員一起開展救助並報警。

       

至此,警方確定該事件為:重度醉酒狀態下導致墜樓的意外事件。目前該事件的調查情況在檢察院以及人大、政協、警風警紀監督員的監督和見證下,向死者家屬以及校方進行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