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祭露“黑森林” 女大生:法律沒禁止真空             台灣科技大學一名李姓女大生,今年7月在台北花博“動漫祭”,當眾掀開裙子、沒穿內褲露出“黑森林”任人拍攝私處,被民眾檢舉,台北地檢署上月依公然猥褻罪嫌將她起訴;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李女不認罪,認為她在調整拍照時不知道露出下體,卻遭偷拍,她沒有意圖使人觀覽私處,且“法律沒有禁止不穿內衣、內褲”。北檢起訴指控,李女今年7月4日與駱姓男友到台北市花博公園爭豔館參加“動漫祭”,戴假發、身穿水手服的李女竟在戶外掀開公然掀開裙子,露出沒穿內褲的下體給眾人拍攝,引來群眾圍觀並拍照存證,也有民眾向主辦單位反映。檢警調查,李女是自行參加,而非受邀前往,明知自己沒穿內褲,還撩裙擺姿勢供人拍照,認定她是故意公然露下體公然猥褻,將她起訴。北院今首度開庭,李女說她沒有收到起訴書,法官當庭給她一份。法官在李女表態是否認罪之前,先勸諭一番,指她年輕、還是個學生,沒有前科,對法律條文可能有所誤解,此案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在家裡妳要怎麼露都沒關系”,公然裸露就涉及風化刑責,攸關社會法益,若在認罪前提下,法官會考量犯後態度而從輕審判,也會徵詢檢察官是否同意緩刑,可能會附帶數場法治教育的條件。李女未雇請律師,自行答辯,她否認犯罪,表示駱姓男友雖然當下有提醒她露點了,但因距離太遠,她沒有注意到,她並非明知仍故意露出下體,她要求傳喚駱男作證。李女說,當時她正在調整姿勢、更換動作,雖有將裙子往上拉,但並不知道下體與臀部已露出,也不清楚民眾能否看得清楚,她覺得持攝影工具偷拍、竊錄者涉及妨害秘密,其中一名偷拍者和她有糾紛過節,故意拿這件事件來弄她。有民眾提出她事後在FB社團的貼文截圖“我就是在做自己,沒什麼好道歉”、“這是個臨時起意的社會實驗,看看我這個根本沒出角的人露一下會發生什麼事情,C圈(Cosplay界)會多混亂”。檢方也將此段留言列為起訴證據,證明她是故意曝露下體。對此,李女今辯稱,那是FB私密社團,反串的人很多,大家平時都在開玩笑、反串,沒在當真,她事後也是以此心態留言,留言內容不是她內心想講的話,非她真意。法官訊後表示全案候核辦。文:自由時報圖:中國時報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