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人妻偷吃已婚男性友人,還大讚他「最久最厲害」,被丈夫發現姦情怒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人夫發現妻子經常深夜不睡回覆訊息,也拒絕和他有親密接觸,覺得很奇怪,趁妻子回娘家時,檢視她的蘋果手表,竟發現妻子與男性友人互傳鹹濕對話,妻子不但稱讚男友人「最厲害、最持久」、「不然我腳在抖什麼」,男友人也對她說「都弄成這樣了,回不去了」,人夫看完訊息怒告小王,台南地院審理,判小王要賠償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結婚3年多,去年8月發現妻子小紋(化名)經常晚睡,一直在回覆訊息,也更換手機密碼,不讓他看手機,且不願再和他有肢體接觸,讓他心生疑惑,結果竟發現小紋和一已婚男友人搞外遇。


人夫指控,去年10月小紋謊稱丈母娘生日,要回娘家1個禮拜,結果竟是小王陪她回娘家和丈母娘過生日。同年11月,小紋又說要回娘家住2個禮拜,期間他在家無聊,查看買給小紋的蘋果手表,意外發現小紋和小王的鹹濕對話,大談潮吹、口交、内射、感受長不長、大不大、持不持久等話題,姦情曝光後,小王還揚言要找人槍殺他,讓他活在恐懼和痛苦中,他要向小王求償200萬精神撫慰金。


全案審理時小王辯稱,因人夫婚後有賭博陋習,小紋經常向他訴苦,覺得她婚姻沒有未來,2人因經常往來而產生曖昧,就算簡訊略有鹹濕,也無法證明他們有上床,他侵害配偶權的程度並不嚴重,人夫求償實在太高。


法官查閱小紋和小王的訊息,發現2人以「老公」、「老婆」相稱,並互傳「愛你」、「想你」等字句,小王還說「都弄成這樣了,回不去了」、「跟妳做愛都很爽」,小紋也回以「你最厲害啊,最持久」、「不然我腳在抖什麼」、「都把我用的濕答答」,還討論下次要把性愛過程拍成影片,法官認為,小王已侵害人夫配偶權,判小王應賠償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