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驚見「被離婚」 才知尪找「替身」幫簽名6次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為了與妻子離婚,竟在2020年8月間找來未婚女子小美(化名)冒充妻子,並一起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換發身分證,直到妻子發現「被離婚」憤而報警,整起事件才曝光。小美也因為冒充人妻幫忙簽名6次、蓋章3次,被新北地院法官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小美冒充成阿強的妻子,幫忙簽署離婚協議書等重要文件。(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美受到阿強請託,在未經阿強妻子的同意之下,於2020年8月間冒充女方的身分,陪同阿強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換發身分證等事情,這段期間她一共簽名6次、蓋章3次,導致不知情的戶政事務所人員誤信,並為「兩人」辦理兩願離婚手續。

後來阿強的妻子發現異狀,向戶政事務所查詢之後,才知道自己「被離婚」了,憤而決定報警處理。而小美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但否認有拿到報酬。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美未經當事人授權,恣意偽造當事人的簽名,犯罪情節具有相當的惡性,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素行尚可,目前也查無她有因為本案而獲得報酬的證據,最終依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