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小念

01

結婚前,盧毅發現了陳姍的秘密。

他們一直租住的這套八十平米的房子,是陳姍自己的。

在這之前,陳姍一直說房子是她堂姐的,而他每個月還會像模像樣地往陳姍堂姐的賬戶打2000塊的租金。

那天,遠在上海出差的陳姍急需一份文件,於是遠程遙控盧毅去開自己的抽屜,沒成想到,在那個常年帶鎖的抽屜最底下,盧毅看到一份白紙黑字的婚前財產公證書。

公證的不是別的,正是他們現在租住的這套房子。

盧毅從來沒有想過,陳姍會是如此有心機的女人。

盧毅和陳姍戀愛三年,已經確定了婚期,只不過在房子的事情上,雙方父母出現了分歧。

盧毅和陳姍的存款,是遠遠不夠在這個城市買下一套新房的。盧毅的父母主張雙方父母各出一半錢,給小倆口湊足首付,接下來的裝修和月供由他們自己解決。

陳姍媽媽卻死活不同意,她覺得,結婚買房應該由男方負責,這是天經地義的,你娶我們家女兒,連套房都不買,像什麼話。

最後是盧毅的父母妥協,準備賣掉老家的房產,給盧毅湊齊首付。

對此,盧毅感到無比心酸,父母辛辛苦苦一輩子的家底子,眼看就要被自己結婚給掏空了。他提出暫時不買婚房,陳姍還沒有表態,陳姍媽媽就怒了,她說:「哪有結婚不買房子的道理,沒房子,這婚就甭結了!」

事到如今,盧毅才明白過來,陳姍和她媽這是把他當冤大頭呢。

看著那一紙證明,盧毅覺得過去的三年時光,就像一個天大的笑話,當初愛上陳姍,是被她的天真和單純吸引,如今才發現,那些表面背後是被一個戲精操控著。

02

陳姍出差回來後,盧毅第一時間就把那張合同擺到了她面前,問她是什麼意思。

陳姍見瞞不住,便一股腦兒全盤交待了。

原來當初倆人戀愛時,陳媽媽體貼女兒,就用女兒的身份證買下了這套老房子,又不想讓盧毅知道了有想法,便讓陳姍一直瞞著他。這不,倆人要結婚了,這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陳媽媽便自作主張將房子拿去做了公證。

兩個人自打戀愛以來,還沒有在經濟上產生過分歧,一開始,陳姍也擔心財產公證後被盧毅知道了,會傷了彼此的感情。

可陳媽媽一向強勢,說一不二。公證這件事,陳媽媽的理由是,「閨女,女人和男人一樣,你總得給自己一點依靠,退一萬步講,萬一將來日子過不下去了,你還有個窩?這錢是我一輩子的積蓄,你就當這套房子是我的!」

話說到了這個份上,陳姍也就妥協了。

陳姍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便離婚了,陳爸爸有了外遇,幾乎將家底子都捲走了。所以,對婚姻,對男人,陳媽媽從來都是小心翼翼,秉著一個懷疑的態度,她將這份懷疑一直延續到了陳姍的婚姻上。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媽,她心很善,她這樣做是怕我吃虧!」陳姍試圖安慰盧毅。

「你媽怕你吃虧,我就得當冤大頭,那我每個月給你們家交房租又是什麼意思?」盧毅火氣很大。

「這些錢我一分都沒動,就存在銀行里。」說著陳姍拿出一張銀行卡遞給他,「每一筆都有據可查!」

盧毅鑽了牛角尖,他覺得,如果不是自己發現了這一紙證明,陳姍和她媽肯定還要把這件事一瞞到底,想到這裡,他就覺得心寒。

見盧毅臉色不好,陳姍唯唯諾諾地說:「我媽說了,這錢留著給我們買車,不夠的話,她給補貼!」

盧毅一聽這話火更大了,他甚至吼了起來:「你媽!你媽!什麼都是你媽,你媽壓根就瞧不起我,你們這樣時時刻刻提防著我,這婚結的還有什麼意思?難不成,過日子全靠算計?每天猜疑?」

說完,盧毅便甩門而去。

03

婚,到底還是結了。

倆人吵過之後,盧毅去網吧打了通宵遊戲,還把手機關了,直到第二天才知道,陳姍住院了。

原來,盧毅離家出走之後,陳姍追了出來,可沒有跑幾步,肚子就疼得不行,再接著血就順著褲管流了下來,幸好,被在附近巡邏的保安看見了,打了120。

到醫院一查,才知道是懷孕了,還是宮外孕,盧毅的手機關機,陳姍不敢讓媽媽知道引發更大的矛盾,最後叫了閨蜜來醫院陪護。

得知這一切,盧毅後悔死了,他跪在陳姍的病床前,狠狠地扇自己的耳光,他恨自己不該拋下陳姍,陳姍也哭了,說不該瞞著他去做婚前財產公證,說到傷心處,倆人抱在一起痛哭流涕!

經此一動,總算是冰釋前嫌。

陳姍出院後,下定決心要和盧毅站在同一戰線上,她給媽媽施加壓力,說如果非要讓盧毅家買房子才結婚,她就當一輩子的單身媽媽!

陳媽媽眼看著自己的女兒胳膊肘子往外拐,痛心疾首:「閨女,你現在不聽老人言,遲早有一天會後悔的!」

陳姍覺得自己這27年來,做的最後悔的一件事,就是聽了媽媽的話,去做了那份婚前財產公證,以至於她和盧毅的感情蒙上一層灰,這輩子都不可能擦掉了。

這些日子以來,房子成為他們之間的禁忌的話題。她明白,如果非逼著盧毅父母賣掉老家的房子,買婚房,那麼她和盧毅之間的感情就會大傷元氣,很可能就散了。

陳姍和媽媽不同,她相信愛情,更相信盧毅,在她看來,有愛才有未來,而不是有房子,才有未來。

而陳媽媽則堅持認定男人會走,感情會變,房子不會走,價格不會貶!

04

很快,婚禮便提上了日程,關於房子,沒有人再提。

對盧毅父母那邊,兩人達成一致,暫時不讓他們知道,倆人現在住的房子是陳姍的,不,準確的說,是陳姍媽媽的。

婚後,盧毅還是那個盧毅,對她也是噓寒問暖,百般照顧,但是房子始終是一根剌。有時候看電視,只要出現房子有關的話題,盧毅就會立馬換個頻道,朋友來家裡做客提到房價,盧毅也會沉默不語,房子就像一個安置在他們婚姻里的定時炸彈,有事沒事就警示這麼一下。

陳姍甚至動了念頭,去公證處撤銷這份婚前公證,陳媽媽卻死活不肯配合,她好像早就料到會有這麼一出,早早地將公證書藏了起來。

如果不是這件事傳到盧毅父母耳朵里,也許,他們的婚姻還能漸入佳境,畢竟他們之間除了房子,還有愛情。

那天上班,陳姍接到婆婆的電話,老太太直言不諱地問她:「你們現在住的房子到底是你的,還是租的?」陳姍還在努力組織語言,想著怎麼解釋這件事,婆婆說了一句「我知道了」,就將電話掛了。

陳姍連忙給盧毅打電話,這才知道,他有一次喝多了酒,和表弟抱怨了這件事,表弟轉頭就添油加醋的和自己的媽八卦了一番,這話自然就傳到了婆婆那裡。

盧毅嘆了一口氣說:「我媽這個人好面子,她這張老臉掛不住了,兒子被老婆像防賊似的。」

那天晚上回到家,陳姍聽到盧毅在陽台上給婆婆打電話,兩人聊了很久。

已經戒煙的盧毅,又開始抽起了悶煙。她不用問都知道,盧毅和婆婆說了什麼。婆婆在親人面前失了顏面,盧毅又何嘗不是,他嘴上不說,但心裡還是怪她的。

有一天,盧毅的哥們和老婆吵架,說是藏得私房錢被搜刮出來了,盧毅話裡有話地說:「藏私房錢算什麼。」

是啊,陳姍還藏了一套房子。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的盧毅突然說了一句:「還是買套房子吧。」

陳姍小聲地附和著:「不是說了,不提房子的事情嗎?」

盧毅看著她無比認真地說:「我說的是買一套屬於我們自己的房,戶主是我們倆,只有這樣,才能把所有的問題都徹底解決。」盧毅特意在「我們」兩個字上加了重音。

話雖如此,可買房的錢從哪裡來?兩個人滿打滿算,加上陳姍存在銀行里的房租,也不過才二十萬,可這個城市隨便一套房子,首付都要上百萬。

想到這裡,陳姍也鎖緊了眉頭。

05

很快,盧毅的父母給出了方案:房子一定要重新買,但不能盧毅一家出這筆錢。

盧毅的父母說,房子是兩人住,理所當然,倆人各出一半的錢,現在不是舊社會,擔子不能都壓到男方頭上,這不公平。

陳姍怯怯地問:「老公,爸媽他們難道不知情?我們的錢可一直都是放在一起的。」

半天,盧毅才支支吾吾地說:「我爸媽的意思是,把我們現在住的房子賣了,他們再添一半的錢,給我們換一套大的,住著寬敞的。」

陳姍問盧毅:「這也是你的意思?」

盧毅點了點頭:「就因為這套房子,我都快成你媽的眼中釘了,我每天睡在這裡,非常的壓抑,你難道就感覺不到?」

陳姍想說一句:你睡得壓抑,是因為你媽,不是因為我媽,這話倒底沒有說出來。

陳姍和媽媽提了賣房子的事,陳媽媽問她是不是盧毅的主意,陳姍連連否認,可急脾氣的陳媽媽當天就給盧毅打了一個電話,將他罵了一個狗血淋頭:「小盧啊,有些事情還是要分清楚一點,你現在住的是我的房子,怎麼著,還想著把我這老本也給賣了?你這樣可就不對了啊。」

賣房再換房這件事,在陳媽媽的極力反對下,頓時成了泡影。

但這以後,陳姍和盧毅的關係漸漸有了變化,首先變化的是,他們的錢不再放在一起了。

剛戀愛那會兒,盧毅每次發工資都會像獻寶一樣,告訴陳姍自己這個月又掙了多少。

那時,他們最喜歡的日子就是15號,這一天倆人發工資,他們會牽著手去銀行存個定期。

看著數字在不斷地遞增,盧毅說得最多的一句話:「我的就是你的,你的還是你的!」

經歷了房子風波之後,盧毅不惜損失利息,將銀行里的錢全部取了出來,一半給陳姍,一半自己留著,陳姍問他什麼意思。

盧毅說:「以後咱們的錢,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陳姍以為盧毅是在賭氣,哄哄就好了,可接下來,就連家裡買什麼,吃什麼,水電費都成了AA制,日子過得特別擰巴,好幾次,陳姍想去打破這種僵局,都被盧毅一句話懟了回去:「你媽說了,做人還是分清楚一點比較好。」

更糟糕的是,盧毅越來越不愛回家了,一開始還借口說加班,後來乾脆什麼都不解釋了,在網吧里,一玩就是一個通宵,陳姍打電話問他為什麼不回家,他就會冷嘲熱諷:「你能不能分清楚一點,那是你的家,不是我的家。」

陳姍這才發現,他們之間已經回不到當初了。

房子就像一個緊箍咒,牢牢地套在了兩個人頭上,誰都逃不脫。

06

離婚是從陳姍嘴裡說出來的。

換房計劃失敗後,盧毅借口工作忙住進了單位宿舍,陳姍沒有刻意阻攔,她明白,一個人要走,想攔是攔不住的。

陳姍想,也許只有把房子賣了,她和盧毅才能重歸如好。可她真捨不得賣房子,當初陳媽媽是按照她的喜好,一點一點將房子裝修搭理出來了,房子里裝滿了她和盧毅的回憶。

婚姻就這樣一直僵持著過,沒有一絲一毫的轉機,直到那一天的到來。

那一天,盧毅單位的分房計劃公布了。盧毅幸運地搶到了一個購房名額,房子是一百二十平的大三房,他如約繳納了房子的首付款。

這件事情,盧毅一直將她瞞得死死的,如果不是有同學和盧毅在一個單位,陳姍也許永遠都不會知情。

陳姍打定了主意,她約了盧毅在單位附近的咖啡館好好聊一聊,因為房子的事情,他們已經很久沒有好好說過話了,而且她還得到了一個重磅好消息,急於和盧毅分享,這或許可以緩和一下彼此的關係。

見面後,陳姍先是問了一句關於單位分房的事情,盧毅倒也沒繼續隱瞞,他告訴她,首付款是父母賣了老家的房子籌來的。

「對了,我花了四萬塊錢,已經在單位辦妥了更名手續,房子寫的是我父母的名字!」盧毅特意強調了一句。

陳姍沒有想到,盧毅寧可花四萬塊錢去辦更名手續,也不願將房子落在自己頭上,他是分得如此之清楚。

當然,陳姍也明白,盧毅這麼做是為什麼,只有房子寫上他父母的名字,才和她一毛錢關係也沒有。

而盧毅不知道的是,陳姍原本是要來告訴他,陳媽媽在市區的那套老宅子要拆遷了,可能會賠上三四套,她也已經做通了媽媽的工作,先把自己這套賣掉,然後和盧毅一起換套大的。

愛一個人首當其衝就是要信任他,陳姍愛他,所以,她心甘情願,一套房子又算什麼。

可是,盧毅呢?盧毅變了,變得虛偽,市儈,在他心裡,愛情早已沒了地位,房子才是高高在上的。

07

陳媽媽是在房產中介接到的女兒電話。

陳姍說:「媽,房子我不賣了,我和盧毅離婚了,以後我就守著你,咱們娘倆好好過。」

陳媽媽嘆了一口氣:「還是離了啊。」

記得那天攤牌的時候,陳姍問盧毅:「如果我媽同意賣掉房子,我們現在會怎麼樣?」

盧毅沒有回答,他也不知道。

也許,就算賣掉房子,那根將他們穿透的刺,也沒辦法真的拔乾淨,就像他的父母說:「那娘倆一開始就防著你,是沒有打算和你過長久的日子!」

人心隔肚皮,誰都看不見真心。她有她的難言之隱,他也有他的機關算盡。

陳姍終於信了媽媽說的那句老話:男人會走,房子不會!

這就是最真實的婚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