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無可忍!網友辱罵小燈泡母 王薇君:你們到底憑甚麼?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小燈泡案」,預計7月宣判。「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日前痛批看新聞才知進度,高院則澄清最近幾次是因為開延押庭,與告訴人無涉,而先前開庭都有傳被害人小燈泡母親等人到庭,但被害人都不到。王婉諭昨天委由告訴代理人發出一封信,呼籲社會各界理解被害人家屬難以面對兇手的傷痛,「一個枝微程序中的一紙通知書,就是連接起被害人重新信賴司法的強力工具。一個重視被害人的司法改革,應該從這裡開始。」

遭虐死2歲男童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右)與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左)。(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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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虐死男童王昊的姑姑、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擔任理事長王薇君今天凌晨則在臉書po文「忍無可忍檢討被害家屬很會?」表示,因為臉書通知「相片審查」,她看到有網友竟然罵小燈泡母親「X!」,這是極度惡意的人性。「你們到底懂甚麼?你們到底憑甚麼?你們認識瞭解小燈泡的媽媽?你們有長腦,可以學習思考嗎?」她也強調,已將網友的所有惡意批評內容截圖存證。

截圖包括,有網友在臉書貼文表示,「難面對兇手?那妳知道每次出席蔡英文的司改會時,就在妳附近坐著,和妳同一室呼吸的人裡,有一位殘殺他人女兒的兇手嗎?還有,妳不是被害者,妳的表演就只是生了被害者,外人看來她媽根本失格的那種。臉書對朋友的新動態都有一句『成為第一個說讚的人』。那我想為妳這回應成為第一個說X的人,其它的人都別跟我爭!理解妳麻痺!X!」

3歲女童小燈泡前年3月突遭持剁骨刀的王男從後方猛砍頸部,導致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去年5月間審酌王男再犯風險高,犯後沒有絲毫罪惡感、同理心及悔意,但受限聯合國兩公約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判死為由,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