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但是卻有很多的父母狠心將自己的孩子丟棄。孩子最大不幸,就是遇上如此缺乏責任心而又冷血的父母。無疑,每一個新生命降臨,都應是家庭的希望,如獲至寶,而不應是父母的“不速之客”;如若不然,為何去十月懷胎,又為何要將其生下?
一位來自江西南昌市的50歲流浪漢熊建國在垃圾桶中發現一名棄嬰,就是這樣在垃圾桶撿到了他的女兒。
平常都在做拾荒的熊建國本來想翻找垃圾桶看裡面有沒有空瓶,但卻看到一個讓他意想不到的景象,一個小嬰兒被丟棄在垃圾桶裡,已經餓了好一段時間。
雖然自己的生活狀況也很拮據,但是他決定要自己把她撫養長大!他替小女嬰取了一個名字,叫做艷艷。熊建國開始更勤奮地做拾荒的工作,他買了一個瓶子可以餵養小孩。他們平常就住在南昌司馬廟旁邊的橋下,所有的家當就是一條被子跟一條毯子。漸漸的,艷艷長大了,白天也會跟熊建國去拾荒。
由於艷艷沒有報戶口,加上他們也沒有錢,所以艷艷並沒有上學,而是交由讀到小學三年級的熊建國指導,他特地花錢去買了數學練習簿和國語的本子,父女倆就著路燈學習功課。熊建國很得意於艷艷學習方面的聰明,她能解對大部分的數學題,還會背《西江月》等十幾首詩詞,熊建國說自己會把艷艷撫養到她可以完全獨立成人為止。
艷艷幾乎都會寫完熊建國每晚出的作業,但有時候她揉揉眼睛喊疼,熊建國就會心疼地說:「那就歇歇,別看壞眼睛了。」由於住在橋下,艷艷地腳上幾乎都是蚊子包,但當別人問她這樣的生活苦不苦,想不想離開時,她就會眨著眼睛說:「隻要爸爸在的地方,哪裡都是家。」
熊建國把撿到艷豔的那天定為她的生日,每年他都會帶艷艷去照相館拍一張照,然後給她買一個小蛋糕。熊建國說:「小蛋糕就是給艷豔的生日禮物,相片是給我的,讓我永遠都會記得那一天。」
因為熊建國當時起的善心,艷豔的性命才活了下來,雖然這對父女的生活資源非常少,甚至連間遮風避雨的房子都沒有,但他們之間緊密又寶貴的親情是無庸置疑的。
來源coco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