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的發生,可能有千千萬萬種「原因」,但外遇的結局,其實只有兩種而已。  今天這篇文章,是從外遇者的角度,來看外遇的結局的。當然,這篇文章適合所有人看,既包括外遇者,也包括受害者和第三者。


我們先來看看,外遇者預想的結局:

  1、保持外遇關係,不破壞、不妨礙原配婚姻,最好的狀態就是「外面彩旗飄飄,家裡紅旗不倒」,而且自己的外遇能夠一直被隱瞞,不為人知。

  2、拋棄原配,最理想的狀況是原配不知道自己的出軌,把離婚的原因歸責於對方身上,既能全身而退,又能不輸道義。


  其實,外遇者的最初心態就是這麼兩種,換而言之,一種是不打算結束婚姻的,一種是打算以新換舊的—尤其是後一種,更要提高警惕—有的人離婚了,都不知道是怎麼被離的,還以為是自己的問題,其實配偶早有二心。

  當然,這只是外遇者一廂情願的想法。雖然外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會處於一種被隱藏的狀態,但是,大多數外遇最終終究是要被曝光的,能夠一輩子被隱瞞的幾乎是不存在的。




  所謂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過來人都有一種感覺,外遇的曝光,總有一點「偶然」和「天意」,老天爺管不了外遇,但老天爺會給每一個人事實真相,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外遇的曝光,成為外遇從預想狀態到現實狀態的轉折點。一旦曝光,外遇者的一廂情願就很難維繫下去了,最終的結局,就會「失控」。


第一種結局:婚姻還在,但感情破裂。

  外遇的發生,實質上感情已經破裂,在這個問題上,很多受害者會比較糾結,仍然在問自己;到底他對我還有沒感情?這點不用多想,接受現實就好了。那些發生了外遇還說有感情的,純屬自欺欺人。就我個人觀點,如果真有感情,他不會以外遇的方式來傷害你,外遇是情感上最深的傷害,沒有之一。一個能夠用最極端的方式傷害你的人,你覺得他對你還有真感情嗎?

  當然,感情破裂還有沒有可能修復?這是另一個問題,但當下,外遇的存在就是感情破裂,這是沒有疑義的。雖然《婚姻法》規定,感情破裂是構成離婚的必要條件,但不是所有感情破裂的婚姻都以離婚收場。


  很多人因為某些原因並沒有選擇離婚,比如經濟、孩子等等。這樣的婚姻,只是形式上的婚姻,而實質上已經很難有感情可言。外遇之於婚姻,就是一個最兇殘的殺手,即使有一天好了傷疤,也很難忘了那鑽心的痛。

  外遇對於感情的破壞、信任的瓦解等等都是致命的。而大家都清楚,被傷害了的感情是很難重燃的,被辜負了的信任是很難重建的。外遇後不離婚,但兩個人之間已經不復曾經,婚姻基本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狀態。


這樣的婚姻,很難有幸福可言。

  道理很簡單,結婚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感情的需求,而外遇徹底了結了一切。在這樣的婚姻狀態中,對受害方而言,需要警惕一種情況,那就是外遇者繼續外遇著,就是我們說的三番五次出軌。

  對這樣的外遇者而言,反正已經有了第一次,也就無所謂第二次、第三次了。外遇者對於感情破裂幾乎是無所謂的,不然怎麼會出軌呢?把出軌的那些心思用在經營有問題的婚姻和改造有問題的自己身上,結局也不至於如此。

  所以,受害者要清醒,如果你的選擇是繼續留在外遇的婚姻中,你至少要問自己幾個問題:如果他還繼續出軌怎麼辦?如果感情不能修復怎麼辦?如果你一直在努力而對方卻總是破壞怎麼辦……




第二種情況,離婚。

  這是顯而易見的一種結果。但是,離婚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外遇者主動提出的離婚,目的通常只有一個,就是跟第三者生活在一起。與前面說的預想狀態不同的是,這種情況下,原配知情了—原本就想跟第三者生活的人,在原配知情的情況下,往往會加速離婚的步伐和節奏。

  但是,真的離婚後,往往第三者開始拿腔作調起來。第三者的心態,通常是沒上位之前極力要上位,一旦原配退出,有上位機會,反而猶豫起來。另外,外遇者和第三者之間,其實也很難建立信任關係。因為第三者其實也很難相信一個可以拋家棄子的人,能夠託付終生。即使外遇者和第三者最終修成果,歪果的可能性要大很多。

  另一種離婚,是被離婚,被掃地出門。這是外遇者最不願意接受的結局,偷雞不成蝕把米,賠了夫人又折兵,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在被離婚的這種情況中,當原配決定離婚的時候,外遇者就已經徹底是輸家了。沒了婚姻和家庭,丟了臉面和人品。

  做一個簡單的分析,從外遇者的心態而言(是外遇者的心態,而不是現實的真正結果),從好到壞的順序是:與原配離婚跟第三者結婚—不離婚—被離婚。



站在受害者的角度看,對外遇者最好的「懲罰」,其實就是離婚。

  當然,婚姻是大事,即使遭遇外遇,在是否離婚這件事情上,仍然要慎重,尤其是有了孩子,如果沒有想好離婚後怎麼照顧好孩子,就不能意氣用事。我不反對外遇後選擇離婚,但絕對不贊同不處理好孩子的問題就草率離婚。

  但是,如果我們換個角度來看,為什麼現在外遇現像那麼嚴重那麼多?一定程度上跟外遇者代價太小是有關係的,如果每一個發生外遇的人,最終都是毫髮無損,玩火了卻沒被「焚身」,那麼大家能不爭先恐後的出軌嗎?

  外遇現在這麼多,其實不單是外遇者自己有問題,第三者對於破壞別人家庭的不知恥,社會對於外遇的道德無底線,甚至受害者自己的無原則承受和無限度容忍,都是原因。


當越來越多的人都認為:外遇算個什麼事兒的時候,它當然也就越來越不算一個什麼事兒了。

  當然,我始終相信,外遇者最終會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所謂的善惡有報,因果不空—但你跟外遇者講這些是沒用的,一個懂得尊重別人、尊重自己、心存敬畏的人,即使婚姻一無是處,也不會發生外遇。

  所以,其實我最後想說的是,對於遭遇外遇傷害的人而言,對方什麼結局不重要,自己什麼樣的結局才是重要的。與其極力挽回對方,不如好好對待自己;與其琢磨怎麼報復對方,不如想想怎麼過好將來……其實,受害者才是那個真正決定結局的人—不管是決定外遇者的結局,還是決定自己的結局,切莫把命運再交予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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