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示意圖)

我和前女友張晴晴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我家有房有車,爸媽都是經商做生意,家裡條件一直很好,而她家很窮,還有一個腿腳不方便的媽媽,常年四處收破爛。

高三時,她是我同桌,我對異性產生了好奇感,所以就追了她,跟她成了男女朋友。她家窮,她讀了高中後就沒上大學了,到了我的城市打工。我們租了一個小單間,生活在一起。我爸媽知道我們在一起後,十分反對,覺得她家太窮了,以後她母親肯定會成為我的累贅,所以堅決不同意我和她在一起。

大四那年,我父母生意逐漸敗落,還欠了三四十萬的債。王思琪就是在那時候追的我,她長得漂亮,喜歡笑,性格開朗大方,最重要的是她有個非常有錢的老爸。

迫於家裡人的壓力,我和晴晴說明,我爸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就這樣我們分手了。分手時,她一直在哭,她說她願意等我,一直等到我結婚為止。後來,聽說她一直在我的城市打工,而且是打兩份工,還把她媽媽也接過來照顧了,但我從沒去看過她,不想讓思琪誤會,思琪也一直不知道她是我的女朋友(我基本沒有向我的同學和朋友介紹過晴晴是我的女朋友)。

大學畢業後,思琪給我通過她爸的關係,給我介紹了一份高薪的工作。而且她爸媽也很認可我。和王思琪交往的第二年,我回家去看望爸媽時,我將王思琪帶回了家。爸媽都非常高興,很快我們訂婚了,通過他爸爸的人脈關係,我爸媽的生意總算是起死回生。

2013年,我終於還是回家了。我錯了,王思琪不是我的愛情。和王思琪交往了四年時間我準備向她求婚時,王思琪她突然跟我說:我們分手吧,你給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們分分合合,太累了。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她盯上了一個比我有錢的男人,那個人居然是她前男友(她說她忘不了前男友,想重新追求他一次)。

為了化悲痛為力量,我開始沒日沒夜的工作,通過三年的努力,我開了一家小超市,成了一名老闆。可這幾年,心裡空落落的。

當我回到家的那天,張晴晴抱著我哭了。那天,我們一起吃了晚飯,聊著這麼多年的感悟。我發現和她相處的感覺還是那麼親切。晚上,她回家後,媽媽對我說:張晴晴是個不錯的女孩,可惜你沒有那福氣。

沒幾天,我聽到街坊鄰居說起:張晴晴要結婚了。我頓時感覺心裡有些隱隱的疼,我問男方是誰?他們都沒有正面回答我,只是說:你去參加她的婚禮就知道了。我為了圖個明白,特地跑到張晴晴家找她,可她並不在家。

她等了我七年,現在我回來了,她卻突然要嫁人。直到張晴晴結婚那天,我依然沒有收到她的邀請去參加她的婚禮。儘管這樣,我還是去參加了她的婚禮。可是,當我看到新郎時我差點暈厥過去,大腦一片空白。

她怎麼嫁給了王思琪的前男友?這個世界未免也太小了吧?我坐在角落裡,居然看到了王思琪,她在晴晴的婚禮上大鬧。她質問她的前男友:她有什麼好,只不過是在你爸公司打工的一個普通職員,一個鄉巴佬,又土又窮,我哪點比不上她?那個男人拿著話筒說:就憑她孝順父母,常年打兩份工,靠自己努力奮鬥買了房,讓她媽媽過上了好日子,就憑這點,就比你好過百倍!聽說她等了前男友七年,好在他沒有被感動,讓我今天有幸娶到她。他的話,贏得了台下嘉賓的熱烈掌聲。

他的這番話,讓我渾身顫抖了,我知道我徹徹底底失去她了。是的,晴晴是那麼好的姑娘,而我不得不承認,當初為了自己的虛榮心放棄了她。

那天,我告訴張晴晴,我喜歡她。她說:我們還合適嗎?我們還回得去嗎?然後告訴我,要我永遠別再找她了,她說她要開始新的生活了。第二天,王思琪又給我打電話了,她約我出去吃飯,看在她跟我交往的那麼多年,我還是去了。她請求我們復合,可是我心裡最愛的還是張晴晴,我現在很迷茫,不知道該怎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