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在2010年間猥褻同居人當時僅11歲的女兒,遭判刑1年6月並服刑完畢出獄後,竟又涉嫌2度性侵同居人的女兒得逞,今被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侵罪起訴。

起訴指出,黃男(57歲,在押)2010年至2011年間和同居人住在嘉義縣時,3度在住家猥褻當時11歲的同居人女兒下體,被判刑1年6月確定,前年8月執行完畢出獄。

不料黃男出獄後又回頭找女友,狡辯當年猥褻女童只是「幫她擦藥」,藉此博取女友信任,社工得知黃男返回,雖一度緊急安置被害女童,但因女童母親告訴社工「黃男平時都睡在工地、不會回家」,社工才決定讓女童結束安置返家和母親同住。

不料去年8月黃男竟趁女友外出上班時,跑到新北市土城區女友的租屋處性侵女童得逞,且因女童未聲張,黃男食髓知味,今年9月故伎重施,再次跑到女友租屋處性侵女童。

這次女童忍無可忍,才告訴社工遭黃男欺負,社工趕緊報警,黃男則在今年10月落網,他坦承犯行,被收押至今。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遊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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