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蘭蒂颱風將在中秋節侵襲台灣,若颱風天政府宣布停班,當天因職務需求得上班的人,可以向雇主申請加倍工資嗎?勞動部表示,颱風天若碰上所在縣市停班,就算公司要求正常出勤,員工可考量安全因素有權不上班;就算上班,雇主也依法有權不給予加倍工資。但若颱風假剛好碰上中秋節,因為中秋節屬「國定假日」,上班者雇主就要發給加倍工資。且若颱風天員工出勤上班,雇主給予加倍的薪資當「加班費」,這筆費用可以免稅。
依據勞動部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發布停止上班,員工就有權不上班,雇主不可以強迫員工要之後補班、扣全勤獎金;不過該規定中,並未規定員工在颱風天上班,雇主要加發工資,因此雇主可以有權「不發加倍薪資」。但勞動部建議,雇主應本著「疼惜」員工的心,在颱風當天提供交通工具或交通津貼,並給予出勤員工加發1日工資或換成補休。
而若因為颱風天出勤,公司給予加班費,財政部表示,這天的加班費可以「免稅」。因為依據勞基法規定,勞工一日工作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只要在這46小時所支領的加班費,都可不用繳所得稅,超過的時數須列入薪資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如果遇上颱風必須上班時,無論當天加班時數多長,都不計入46小時內,也就是說,颱風天當天上班,公司給予的加班費是不需要課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