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裡有兩個孩子,他們關係雖好,也常有爭執。
有段時間,兩人之間總是在說:He/she made me do this...(是他讓我這麼做的)
我就蓄意教育他們:Nobody can make you do anything.You can choose to do this and that.(沒人能讓你做任何事,是你自己選擇這麼做的)
慢慢的,我發現,他們也不怎麼說He/she made me...這樣無效的話了。當然,別的衝突又會冒出來。其實,不僅是小孩,我們大人之間的衝突更多,一樣需要類似的原則實現自我調整,慢慢做到所思、所言、所行都不違背自我,又於他人有益。
我想起了過去在扶輪社(Rotary Club,地區性社會團體,以增進職業交流及提供社會服務為宗旨)看到的四原則:“我們在所思、所言、所行時,請考慮:
第一、此事是否符合真相?
第二、對相關人員是否公平?
第三、是否促進善意和友情?
第四、是否對所有人有益?”
我的同事David,小城扶輪社的主席,他說,這四個原則其實是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原則的分解。我又想,分解得越細,並能明確表述出來,就越對人有幫助。越籠統,幫助越小。於是我根據我自己的理解,寫成了如下價值觀,作為我們家的家規,也不知道能被接受多少,但起碼讓孩子們知道我重視什麼。
▋理解他人
1、比“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更重要的是“己之所欲,勿加於人”,他人或許和你有不一樣的追求。
2、不是所有人都能改變過來。不要強求他人變化,而應該接受他們,從他們的優勢出發來處理問題。
3、多想想他人的難處,不要太強求。
4、多點想像力。理解不是憑空而來,而需要想像他人的處境。
▋正面溝通
5、把你對他人的理解用來雕塑對方的長處,而不是用來攻擊對方。
6、不能造就人的話,對也不要說。
7、在“不行”、“聽我的”、“聽你的”外,還有“我們一起”這種方式。
8、如果他人和你發生衝突,你真心覺得你有道理,對方不對,你得有能力通過道理和證據說服人,你不能通過打棍子、戴帽子的方式,試圖壓制對方。
▋適度收手
9、有的仗不值得一打,有的仗很值得一打,把精力集中到後面。不是原則問題,不要浪費精力。
10、自己做不到或是不想做的事,不要輕易要求別人。
11、自己不想或者不能做的事,他人去做,就讓其放開手腳,用他們自己的方式去做,表達你的欣賞。不要在邊上指手畫腳,甚至挑刺。不然的話,你會激怒他人,而且給自己帶來羞辱。
12、如果對別人做的事情不順眼,就自己動手,自己也不會就學。
13、當別人跟你道歉的時候,你就接受,然後做自己該做的事,不要為了對方是否誠懇來糾纏。很多時候,對方跨出這一步已經很不容易。自己需要道歉的時候,自己也要道歉。
14、當別人恭維你的時候,說聲謝謝,然後繼續去做自己該做的事。不要繼續追問,最終讓人厭煩。
▋不要強求
15、我們都缺陷多多,需要改進。他人並不完美,我們也一樣。
16、認識你自己,能準確表述自身長短處,才能長進。人每天都要自我反省。
17、別讓你的自尊阻擋你做正確的事,包括承認自己的錯誤。
18、玩時需盡興,同時不忘對他人盡責,莫要侵犯他人的隱私,打擾他們的平安或休息。
19、如果你重視某個價值,將其表述出來(包括在一張紙上,把你重視的價值觀寫下來,並與你身邊的人分享),將潛意識顯出來有助於讓其發揮作用。
20、好的習慣和技能一樣需要練習才能獲得。
21、保持開放心態。多看些視角,然後再下結論。
22、沒有必要把事情非要做到自己不能勝任甚至疲憊不堪的地步,留幾分餘閒好去享受。
“善良的心地,就是黃金。”
——莎士比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