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自華聲論壇、韓網)
我學歷不高,因為家裡沒錢供我唸書。於是我高中畢業後就去工地工作了,雖然苦,但我想鍛煉身體也不錯,總會比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的上班族身體好,不是嗎?但因為工地一直都是男人居多,沒什麼機會認識女性。經朋友介紹,我才認識了第一個女朋友。她是大學生,剛認識時的她很天真,總是以羞怯的眼神望著我,而我,也被她清純的氣質吸引了。於是我們交往了。學生時期的她真的很美好,連約會都說要自己出,不希望我出太多錢。
我對她的感情也越來越深,後來她畢業出社會,工作不順,
我就跟她說,沒關係,我養妳。
當時她很感動,誰知這正是一切錯誤的開始。她被我養著,平時沒事做就出去逛街,花了不少錢。
我念她兩句,她就嫌我賺不夠多,說她朋友的男友每個月都會給她多少錢。
因為愛她,我都忍了。
誰知道,她居然在同居一年後跟我提出分手。
當時,我意外冷靜,平靜地問她為什麼。
她說,因為我窮,做工沒有出息。
「現在這個社會笑貧不笑娼。你要有錢有成就別人才會尊敬你!
如果沒錢,那你什麼都不是!」她怒氣沖沖地對我說。
而我,只是微微一笑。她皺眉:「你笑什麼?」
我什麼都沒說,只是從抽屜裡拿出存摺給她看。
看到存摺上的數字,她愣住了,幾秒後才結結巴巴:
「你、你怎麼會有這麼多錢?」
「我下班回家,其實都有在進修金融知識。
這些是投資賺來的,本來想結婚成家用的……但看來是沒機會了。」
我冷笑看著她,忽然間,她倆行淚就下來了:
「我、我剛才是開玩笑的!我還是愛你的啊……」
我實在佩服她的演技,但還是心寒地甩開了她伸過來的手:
「現在馬上收拾東西,離開我家。」
「不!」她跪了下來,「求求你!我不知道你有這麼多錢,所以我……」
「滾,一個小時後,我不要再看見妳。」
我丟下這句話後,便離開了家門,眼眶卻忍不住泛紅。
我從口袋中掏出了原本要給她的結婚戒指,幸好在結婚前看清了她,
即使這代價痛得讓人難以忍受,但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