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日本電視台播出動畫的製作制度改變有關係。        

       

《火影》剛開始的那個時代,99年,或者說更早一些時間,動畫版製作的製度還沒採用現在這樣的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製作和播放,而是以年為單位,由於原作漫畫的熱銷,被動畫化後就是做完漫畫中一整個大篇章的情況下一大段大段製作,一般是按年為單位進行製作,因此很可能做完就100集一部的,然後這一年按照安排好的播放順序播放。        

而大約是2000年之後(具體我不清楚,大概是這個時間點),日本動畫的製作檔期有了很大的轉變,從原先的以年為單位,變成了以季度為單位,也就說,一部動畫,安排好檔期,一部分一般一季度就是12話左右,這樣是為了大大降低一部動畫失敗後的風險,畢竟動畫還是要賣版權賺錢,做了100集的動畫沒人看,投資方苦水倒不出了,但是如果只做一個季度,那麼根據作品銷售情況,人氣高賣的出去的就繼續做下去,人氣低的賣不出去就不繼續動畫化了,因此你會覺得一些動畫放了25集甚至12集就結束了很沒勁,其實就是商業化的結果。

這種制度對日本動畫的商業化發展是有著非常積極的促進作用的,優勝略汰,也鼓勵更多的漫畫、小說的原作者創作更加符合時代的作品,好的動畫大家願意看,那麼製作第二季第三季,爛作為什麼要做50集100集呢?就是這個道理。        

當然還有像《龍珠》《精靈寶可夢》《柯南》這樣歷史遺留下的作品,現在也是按照季度的製作週期來更新,每週製作一集,不過這些“老資格”的作品就能一直更新到原作者的漫畫或者小說完結為止。        

所以並不是動畫變短了,只是只有真正優秀的作品能做長,比如《JOJO的奇妙冒險》就做到了第四季度,加起來也有近百集了,《夏目友人帳》也做到了第六季度,加起來也近100集了。        

       

而且這樣的動畫化製作週期,也影響著原作的創作週期,像《火影》這樣冗長的作品,被動畫化後還會加入很多原創的內容來豐富製作週期,漫畫的劇情就一拖再拖,一改再改,最後變成非常龐大又完結不了的情況,故事劇情容易爛尾,但是如果劇本本身就不這麼長,主要敘述的故事在1-2季度就能講完,那麼創作者寧可留更多精力去創作更多的短章節的作品,如果都能被動畫化,作者的價值也會得到更高的認可,畢竟很少有作者能用一生都獻給一部作品,起碼按現在的制度來說,多動畫化幾部自己的作品,要比做出一部超長篇要簡單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