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2月開車載呂姓女友行經台64線快速道路超速又任意變換車道,導致車輛失控撞上外側護牆,再彈回車道撞擊內側分隔島,女友送醫傷重不治。陳男日前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確定,新北地院再判他須賠償女友母親345萬餘元。

判決指出,陳男(24歲)去年2月19日下午,開車載20歲呂姓女友沿新北市中和區台64線快速道路由新店往板橋方向行駛時,因為超速又不停變換車道,從內側車道又要再切向外側車道時失控打滑,造成車輛右側撞擊外側護牆,往前滑行後又彈回內側車道,撞擊內側分隔島。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友則因傷勢嚴重,送醫急救後仍在去年4月初不治。

陳男曾向女友母親表達願意和女友冥婚、每月支付女友母親1萬元以代替女友扶養母親,最後雖然被呂母婉拒,一審仍依過失致死罪輕判陳男6月徒刑,不過陳男上訴二審後,高院認為陳男聲稱願賠償死者家屬,卻始終沒有提出具體金額,開庭時還推卸責任、不願認錯,因此改判他有期徒刑8月定讞須入獄。

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再判陳男須賠償女友母親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345萬餘元。仍可上訴。

另ettoday報導

新北市24歲的陳姓男子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開車載呂姓女友出門,因超速打滑導致女友頭部裂傷31公分死亡。

陳男因經濟問題願意冥婚並付每個月1萬元的費用,但遭到拒絕,最後不滿判決結果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日前駁回陳男上訴,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確定,另還需負擔345萬的民事賠償。

判決書中指出,陳男(24歲)2015年2月19日下午載女友出門,卻在台64線往板橋方向因超速以及變換車道失控,

滑行22.1公尺後撞上分隔島,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友頭皮裂傷31公分且顱骨開放性骨折,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陳男因依靠資源回收維生無法負擔1千萬元的賠償,但願意與女友冥婚並支付對方父母每個月1萬元的費用,最後遭婉拒,

他不滿新北地院一審判決6個月徒刑提起上訴。但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陳男雖然同意賠償卻遲遲沒有具體的行為,

開庭時也不願承認錯誤,於是駁回上訴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定讞。

除了刑事部分之外,陳男還面臨民事部分的賠償,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需負擔呂女的醫療費及喪葬費,

還有呂家人的撫養費及精神慰撫金,一共需賠償3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網友留言:

交到這種男友已經衰透了,死後還要再嫁給這種不負責任的人?怎麼可能啊!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