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項目經理,跟著工地工程到處走,一個月能回一次家算是幸運,弄不好就兩三個月也回不去一次。
我和老婆結婚快兩年了,可是一直過著聚少離多的日子,可是也沒辦法,總得為生兒育女多準備點錢吧,現在的孩子生養起來的成本大。
終於在今年中秋節前我向單位提了辭職報告,結束了這麼多年的工地歷程,可能以後的日子會是開個小店,守著老婆孩子過上一輩子吧,人很奇怪,當真正決定徹底離開的時候,心裡還是酸酸的。
我大包小包的帶回來不少過節的東西,有給我媽的,也有給老婆的,也有給岳父母的,還有給幾個好朋友的。
第二天我把給爸媽的東西收拾好,叫上趙玲準備一起去,她卻推三推四的說她有事讓我自已過去。
我們趙玲戀愛四年結婚兩年,她的一些行為動作是在我心裡的,我能明顯的感覺出來她心裡有事,我問她為什麼不一起去,
她剛開始死撐著說有事,我一再的逼問下,她說是因為跟我媽鬧了彆扭,說我媽正生她氣呢,所以她不想過去再讓我媽生氣。
當我拎著東西出現在媽媽面前的時候,我突然感覺到,媽媽真的是老了,短短的幾個月沒見面,頭上的白髮好像更多了一些,我看著為了我操勞了一輩子的母親,鼻尖酸酸的。
媽媽問我趙玲怎麼沒一起來,我說她不敢見您,我媽笑著說,其實也沒啥,都是她這個老婆子愛較真兒,吵了幾句嘴,人老了事也多了,讓我跟趙玲說說,別生她的氣了。
媽媽說如果確實需要把這老房子處理掉,那就處理掉,反正她一個人住也用不了多大的地方,到時候租個小間就行了,無論如何也沒必要走到非得離婚的地步。
我越聽越不對味,怎麼還扯出來離婚了呢?我和趙玲的感情在我的心裡那是比什麼都堅固,不管出現什麼情況都不會出現離婚的啊。
我就問我媽到底咋回事,我媽說趙玲前一時間過來找她,跟我媽說她弟弟要結婚,家裡錢不夠,想讓我媽把房子賣了,先幫她弟弟一把。
結果我媽一聽說要讓她賣房子,當時就翻臉了,劈頭蓋臉就把越玲給罵了,倆人就吵了起來。等趙玲走了以後,她想了好幾天,覺得有點後悔了,可是又拉不下來臉找趙玲道歉。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個人生著悶氣,憑什麼啊,她弟弟結婚,我們幫是人情不幫是本份,但不管怎麼說也得量體裁衣吧,有多大能力使多大勁,賣這邊的房子幫自已的弟弟算是怎麼回事啊,而且我最討厭那種動不動就拿這理由那理由要挾別人的做法。
一進家門我就質問趙玲,是不是說媽說的那麼回事,趙玲沒有否認。我的火一下子就上來了,做了錯事不低頭還顯得很有理,不就是不賣房子就離婚麼?
行啊,今天就送她回娘家,我一個人還過不了日子了?越想越氣,拉著她就往外走,她說要跟我解釋,我根本就聽不進去,打了車把她送到娘家門口,我扭頭就回來了。
都說衝動是魔鬼,虎勁一上來啥話也不聽,不給任何人解釋的機會,就這樣把媳婦送回了娘家。
可是,現在後悔的腸子都青了。因為第二天趙玲給我發了一個信息,信息裡把前因後果詳細的說一遍。
離婚的話不是她自已說的,她當是跟我媽說,趙玲的媽給她出的主意,想利用這樣的方式周轉一下,說如果我們家連這樣的忙都不幫的話,她就讓趙玲跟我離婚。
可能當時我媽也沒聽明白吧,跟我說的時候就說是趙玲說的,而其實這件事趙玲的想法跟我是一致的,有事肯定得幫,但是憑能力。
趙玲能去找我媽也是想看看我媽的態度,如果真能這樣幫到家裡,而且我媽也願意的話,那不是挺好的麼。可是沒想到,我媽竟然跟她吵了起來。
可是,現在這事該怎麼弄呢?連個解釋的機會都沒給人家,就把人送回了家?現在說想明白了,是誤會了,把人再接回來?
我這臉還是臉嗎?可是如果不去接,那不就真的跟離婚沒兩樣了嗎?可就算是真去了,就真的能把人接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