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想過,在台灣竟有人從出生到現在,13年都沒有身分的生活著嗎?新北三重一名因積欠4家銀行卡債近百萬的男子,13年前獨生女出生時,因怕債留子孫,所以沒有幫獨生女報戶口,女兒從小就沒有身分也沒有上過學,直到日前才找新北市議員邱婷蔚協助,順利為女兒取得身分並就學。
60歲的高姓男子14年前積欠近百萬卡債,當時跟菲律賓籍妻子結婚後,生了一個女兒小欣(化名),因擔心女兒繼承卡債,和妻子商量後決定不替她報戶口,成了名副其實的了黑戶,不但無法享用政府提供的福利,就算生病了,也只能到藥局買藥或是自費到診所就醫。
小欣出生後就沒有上過學,直到4年前,小欣強烈表達自己想要上學的意願,高男才勉強擠出學費,讓她到安親班上課,不過,隨著小欣逐漸懂事,頻頻詢問父親,為何其他同學都能到學校上課,她卻不行,高男只好鼓起勇氣到邱婷蔚議員服務處請求協助,希望她能幫女兒取得身分。
(擷取自影片)
小欣目前寄讀的國小校長表示,小欣目前13歲,正常應該是就讀國中一年級,但因她從來沒有上過學,在安親班所接觸的都是國小相關課程,目前先安排她寄讀6年級,在法規的許可下,會建議教育局先讓小欣念國小6年級,一年後再讓她升國中,小欣寄讀的班級內有幾個跟她一起在安親班上課的同學,所以目前適應狀況還不錯。
讓律師來告訴你,不能不知道的小常識!!
律師廖芳萱指出,民眾面對卡債問題,通常債務人有兩種方式進行清償,第一、可以和債權銀行請求進行溝通債務協商。第二、若協商不成時,還可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裁定是否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
透過前述的債務清理程序,可以免除債權銀行一再以利滾利的方式重複生息,而無法償還本金。除此之外,如果法院裁定更生程序,通常會有6到8年的清償期,如此也可以避免一次性清償,造成生計的重大影響。
所謂的「更生」程序通常適合有穩定收入還款能力者,聲請時必需提出還款計畫,亦即扣除必要開銷後,每個月至少可以還款固定金額,若法院核可,且債務人依還款計畫執行後,就免除所有債務責任。
另一種「清算」程序是指法院在保留債務人基本生活保障下,將債務人的財產變賣後,將金額依比例還給債權銀行,但適用清償的債務人,通常會有禁奢條款,且清算後還要經過法院書面決定,才能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