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已經有十三年了,兩個孩子。大的已經有10歲了,小的8歲。

我們結婚的時候,雙方家庭條件都不是很好,所以結婚的時候也沒有置辦什麼嫁妝,我和老公兩個人完全是白手起家。經過多年的打拚,期間做了點生意,日子也過得馬馬虎虎。幾年前,丈夫把公公婆婆接到我們家,和我們一起住。

因為每天都要忙著生意上的事情,家裡的大小雜事都交給婆婆,婆婆每天負責給我們全家人做飯,公公則負責接送孩子上下學。因為覺得婆婆平日裡忙裡忙外很是辛苦,每個月主動給婆婆1萬5千台幣生活費,家裡花銷都由婆婆負責。

公公婆婆都是退休工人,每月退休金加起來也有3萬台幣。老公有個姐姐,她老公前兩年車禍去世了,留下一大一小兩個孩子。日子過得很是清苦,後來我就和老公商量讓姐姐來我們公司上班,她的兩個孩子和我的孩子一起在我家吃飯。

本來一切都很好,婆婆照顧孩子也很盡心,餐餐都很豐盛,婆婆對我也很好,知道我平時工作辛苦,就把大小事務都包了。

可是近半年,家裡的伙食標準一下子降低了很多。以前每頓都有肉排骨什麼的,換著花樣來。可是最近幾乎餐餐吃麵條,肉都很少吃到,孩子每次放學回家都一直喊肚子餓。

我就和婆婆提意見,婆婆為難的說到,現在什麼都漲價了,8百多台幣拿出去都不夠買一頓。我明白婆婆的意思就主動加了5千台幣生活費。後來雖然伙食有點改善了,但是卻和之前的差不多。我就覺得奇怪,每月2萬台幣不應該這麼快花完啊。

一次我難得休息兩天,想讓公公婆婆出去散散心,就讓老公帶他們出去玩。順便打掃一下家裡。在整理婆婆的抽屜時,我看到一個奇怪的文件袋,好奇打開看了一下,裡面居然是購房合同,署名還是我老公姐姐的名字。

我一下子就懂了,原來婆婆平時把生活費都留下來,補貼給姐姐買房了。我氣的哭了,不是因為公公婆婆給姐姐買房,而是因為婆婆拿我們的生活費去補貼姐姐買房子。幫姐姐買房,明說了,我們也不會看著不幫忙,可是這樣偷偷摸摸算什麼?

後來我和婆婆談起這件事,婆婆發現被我知道了滿臉的歉意,解釋道因為姐姐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也不好再找到對象了,就希望買套房子給她,多少讓她有點資本,不和我們說是怕我們多心。

婆婆說著就哭了,我心也很酸,我給了婆婆一張卡,告訴他裡面有100萬台幣,算是資助姐姐買房子,告訴她以後不要再拿我們給她的生活費了。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