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示意圖)
小倩還是我女朋友時,她父母就特別討厭我。畢業後,我找了一份年薪10萬(約五十萬台幣)的工作,在北京,這個工資不算高,也不算低,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日子一定會一在比一天好。
我第一次去他們家,是小倩央求了好久,她父母才答應。我去了他們滿臉不高興,連白開水都懶得招呼我,她媽媽直接說:「北京房子這麼貴,你那工資,可能十年二十年存不夠首付。倩倩打小就住樓房,我們這個樓,是這一片第一個電梯房,現在雖然老了點,但朝向戶型都不錯。我可不想倩倩以後,跟你住地下室……」
臨走,還把我花四五百塊(約兩千台幣)買的禮物,直接扔在門口的垃圾箱。
我傷心,但我愛小倩,為她受點委屈不算什麼。我感謝她的堅持,她媽媽拿斷絕母女關係威脅都沒讓她離開我。
知道自己起點低,為了給小倩和我一個未來,我每天都加班加班,工作不到一年,就提升為主管,工資也漲到了年薪15萬(約75萬台幣),省吃儉用,一個月存8000(約四萬)沒問題,這麼算下來,五年就差不多夠首付了。
我一個外地農村的,沒車沒房,在小倩父母看來,依然太窮。但他們拿小倩沒辦法,最後只得答應見我倆在一起,還說要見一下我父母。
從在西站接到父母,我就跟他們講,凡事忍著點,小倩父母有點城裡人的高傲,我目前經濟條件確實比不上小倩。還跟他們說,吃飯的時候,要注意不要發出太大的聲響,不要吃太快,免得被人笑……
父母為了我一一應下了。
我沒想到的是,岳父母為了顯擺自己首都人的身份,選了西餐自助。刀子叉子這種東西,別說我種地的父母,就連我也不怎麼會用。看我們笨手笨腳地吃東西,小倩媽媽說:「不是我非挑你們兒子什麼,你也看到了,我們不僅文化層次不同,就連飲食,都吃不到一起去,你說以後,我們小倩想吃西餐,您二老能給做嗎?還是您兒子能請得起?」
我氣得一下站起來——他們怎麼說我都沒關係,但不可以污辱我父母。我剛要發火,老實巴交的母親就把我拉著坐下了,父親打著哆嗦說:「是,是,親家母說得對。我會讓我兒子努力,配上咱小倩的。」
「您可別叫親家母,我擔不起,八字還沒一撇呢!」
那一頓飯,應該是我這輩子最糟心的了。最終,我拉著父母提前離席。路上母親就哭了,父親一路沒言語,快進家時,他問我:「你是打定主意娶小倩了嗎?」
如果說之前,我還想過要放棄,那天更加堅定我要娶她的決心——我要用自己證明,我買得起房,買產得起車,讓小倩過得上體面的生活。
父親看了看我,沒吱聲。當天下午,他們就帶著首都的屈辱烙印,回了老家。
大概過了一個月,父親突然給我打電話:「兒呀,你查查銀行卡,看看那些錢,夠不夠買個房的,我打聽過了,北京的房貴,你自己打工啊,不知哪年才能買上,咱不能讓人家閨女結婚就租房……」
父母親在當地算是農村種田好手,但這些年供我上學,手裡存下的,也就是十幾萬塊(約幾十萬台幣)。但是當我上網銀一查,嚇得我目瞪口呆——裡面竟然是386萬(約1824萬台幣)!
我打電話給父親,結結巴巴問他錢的來由。他像說一件家常事一樣:「咱祖上當過官,這你知道。傳了幾輩子,到爹手裡,就剩下一個玉佩,一對耳環了,我和你娘把玉佩賣了,耳環留著給你妹妹做嫁妝……」最後,父親叮囑我,買房了,一定寫上小倩的名,既然打算一起過日子,就別尋思著離婚那回事……
我在電話這端,淚流滿面。
那玉佩,或許以後價值更高,但父母對我的心,卻在此刻如此真實。那塊玉佩的真實價值我已經無從考證,但他們對我的愛,卻已經超越金錢,成為無價之寶。
我買房的事,一直沒和小倩父母說。婚禮當天,我把寫著我和小倩名字的房產證拿出來,當著全體親友的面說:「我父母知道我們家在經濟條件上配不上小倩,他們賣掉了家傳的老物件,給我小倩在四環里添置了一套小35坪的婚房,再三告訴我,要寫我和小倩兩個名字。他們還說,以後我家親戚,不會老來北京打擾,也不會把我們家當駐京辦事處。以後,我也會更加努力工作,爭取給小倩更好的生活,也給我父母更好的生活……」
親戚一片譁然,岳父母的臉色,紅一陣白一陣的。
後來,有朋友說我當眾說那些話不應該。但這些都是事實,我終究是個俗人,這種行為,對小倩造成了傷害,我會用後半生彌補。但我不想我的父母,永遠背負著別人的瞧不起生活,這是我作為一個兒子,唯一能替他們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