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採取第一人稱敘述)
我是一名急診室的護士,醫院規定我們不能攜帶手機,必須將它放置在置物櫃。有一天,我接到了一通打到醫院接待處指明要找我的電話。
電話:「我是XX學校的老師,你的女兒發生了一些事,我們需要你到學校一趟。」
我:「她是生病還是受傷了?我的值班時間還有兩小時,可以等我一下嗎?」
電話:「你的女兒襲擊了一名學生,我們在45分鐘前已經一直嘗試打給你了,這事情很嚴重。」
(示意圖非本人)
於是我趕去了學校,到了校長室,見到了我女兒,她的班主任、一名男老師和校長,還有一名滿臉鮮血的小男孩與他的父母。
校長:「太太你終於來了!」
我:「是的,急癥室很忙,我花了一小時處理一個7歲的小孩被母親用金屬杓子毆打的傷口,之後還要向警方錄口供,抱歉給你帶來不便。」
校長聽完了有點尷尬,不過他還是告訴我事情的經過。原來這個男孩拉壞了我女兒的內衣扣子,我女兒往他的臉揍了兩拳。我感覺他們對我女兒的不滿比對那個男孩還多。
我:「喔,所以你是想知道我會不會告這個男孩性騷擾,和控告學校讓他這樣做才叫我來的?」
當我說到性騷擾時,老師們都有點緊張了。
男老師:「我覺得沒那麼嚴重。」
班主任:「我們先不要那麼激動。」
校長:「我想你搞錯重點了。」
這時那男孩的母親哭了起來,我轉身問我的女兒事情的經過到底是怎樣。
女兒:「他一直用我的內衣,我要求他停下,可是他不聽。我去告訴老師,可是老師只告訴我「別理他就好」,後來他解開了我內衣的扣子,我就打他了,這時他才不再繼續。」
我轉向老師,質問他:「你放任他這樣做的?為什麼不阻止他?不然你過來讓我碰你下面!」
老師嚇到了:「什麼?我沒有!」
我:「這樣不恰當嗎?你為什麼不去拉班主任的內衣?還是那位男孩的母親的內衣看看她們覺得好不好玩?你覺得因為是還在就會覺得有趣?」
校長:「太太,你女兒出手打人了!」
我:「不是,她只是在保護自己。你看這男生將近180,大概70公斤,我女兒才才150多,40多公斤,要有多麼過分的騷擾她才會出手?他在教室內一直騷擾她,她該如何阻止?」
男孩的媽媽還在哭泣,他爸爸看起來生氣又尷尬。老師不敢和我有眼神接觸,我直接看著校長。
我:「我要帶她回家了,這男孩已經得到了教訓,希望這樣的事不會再發生,不止是對我女兒,而是任何的女生。他不應該對已經15歲的女生這樣做,如果他再這樣做,我將會報警控告你性騷擾,明白了嗎?」
我非常生氣,收拾了女兒的物品帶她回家了。之後我向從教會認識的市長委員投訴,也向國立學校管理監督協會(OFSTED)投訴,他們向我保證會聯系學校,並將我女兒編到不同的班級,遠離那男孩和老師。
看完這個故事,讓我們了解到有時候學校通知我們孩子在學校犯錯了,其實裡面可能別有內情。如果這名母親一到學校不分青紅皂白就罵女兒的話,女兒可能從此就不會跟母親分享內心的事了。希望以後發生類似的事情時,可以多傾聽孩子的說法,而不是一昧的責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