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從2016年僵持到2017年的真實又無奈又憤怒的故事!】 社員 謝曉彤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2016/11/26號,逢甲社區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黑道介入圍毆事件》 我們的社區至今已是十幾年擁有3百多戶的社區(住宅區和套房區),可想而知管理費總額還有選舉時,候選人綁樁腳時票數是相當驚人!由於位於台中逢甲夜市精華地段,所以地下一樓的停車場從我買這房子以來(約五年),就一直是外包給人當來逛逢甲夜市的旅客停的收費停車場,其租金收益去向不清楚! 一開始我並不知道這個社區其實是由所謂的『地下主委』在控制,【小至管理員的聘任,大至公共設施的維修經費決議都是由他們家作主即可】,所有的委員及主委皆為這個《地下主委》(以下稱吳女)直接指派! 只要有住戶與他們有糾紛,便會【私底下遭到言語威脅或是莫名的暴力恐嚇】!或是不久就會接到【他們發出的存證信函挨告】!在這社區,管理員都叫吳女【董娘】,也因此管理員比委員、住戶還大! 住戶麻煩管理員幫忙感應電梯還得看管理員的臉色!有住戶曾被莫名砸屎便當,還會被幫忙作偽證的管理員聯合起來挨告罰款!好好的車停在地下室卻會被刮花,或是折斷雨刷,【甚至還曾有一名住戶被黑衣人衝進家裡砍傷(影片中就是被圍毆的老先生)傷】,但詭異的是:永遠都找不出指使人是誰!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卻苦無證據!導致後來大家即使有意見,也不敢去開會發表了,因為大家都怕惡勢力! 長久以來,游姓住戶蒐集了很多證據,只為了在最成熟的時機揭露【吳女一家人長期黑箱作業和不透明的管理費金流去向】。2016年11/5號,吳女按照往常要他指派的【人頭主委】在社區召開【第三次所有權人區分會議】,進行委員卸任的表決。 她原以為這次會像以往一樣輕輕鬆鬆地通過會議決策,讓她可以擅自的指派委員好掌控社區管委會及管理費金流運作。可是卻萬萬沒想到,住戶們已受不了他們長年的欺壓,看不慣他們流氓式的作風,早偷偷聯名委託游姓住戶代表出席會議。根據『大廈管理條例』:若開會出席人數達標,其該次會議即成立! 吳女一看苗頭不對,為讓會議不成立,竟當場將會議紀錄上委託游姓住戶出席簽名的人的名字一一劃掉!並稱會議人數未達標,因此即刻解散!!並堅持要於11/25再重新召開! 那天去會議中心以後,才知道他們惡劣到這種程度,【竟然還找兄弟來圍事】!以前聽到的傳聞原本不相信,現在全應證了! 之後【吳女在各個社區電梯貼公文宣布自己當選此屆主委,並且本屆委員每人可分得3000元紅包!!】 自從鬧上某些新聞版面後(尤其有些新聞台還不知從哪聽來的謠言報導不實?!)吳女士開始大動作在社區的各電梯張貼【自己當選社區主委,並允諾本屆委員每人可發三千元紅包】的文宣!並公告【財務報表經住戶審核均毫無異議】(根本放屁!!) 明明我們住戶要求調閱的是【103年5月~105年10月】的財務報表!僅短短兩年,總幹事卻說他【無法提供】!僅提供【104年9月~105年10月】短短一年的財報!即發現漏洞百出,總幹事並告知社區歷年來的所有的財務報表,皆在吳女士她家!! 於是在2016/11/30住戶再度去找總幹事,要求調閱財務報表! 但總幹事依舊三緘其口,並回答如果要看財務報表【吳女士說就去法院看!】 我們社區就物業管理公司方面的管理費支出財報是《管理物業公司》的支出,可11/30去追問總幹事才知道我們的《管理員》早就從【一開始的發包管理公司不知何時已經變成《自聘》】!根據我淺薄的知識告訴我:《自聘》與《管理公司》的費用支出即有很大的差異!【自聘的價格應該可低於財報上申報是承包給《物業公司管理》的價格來的『少』很多】! 自始至終,光管理員支出這條款項一直是每月21萬!可我們只有兩個管理室,妙的是:公司換了,但十幾年來有其中一個管理員和一個總幹事【都是同樣那兩人沒換過】!而我們住戶近20年來直到2016/11/30才知道,原來我們社區早就沒有物業管理公司而是自聘!! 但《自聘》到底是誰付的薪水?從哪付?我們追問總幹事薪資條及發票等事宜,一概一問三不知!為何社區近20年的財務報表會放在一個既非財委也非監委更非主委的人家中,而且每次開完會做完帳,總幹事會理所當然地交給她?請問這合理嗎?! 然後最後就是丟一句:吳女士說【要看財報就去法院看】! 第一次聽到住戶要看社區財務報表得到法院才能看!這不是我們大家繳的錢嗎?我真的長眼睛沒看過這麼鴨霸的!!!我到底是住在民主法治的台灣還是北韓?? 大家一定會說,為什麼不聯名推翻?! 【因為要推翻她得聯名70票以上才能通過】我們《住宅區》所有加起來也才50幾戶,更何況有些戶數是他們自家人。若要湊齊其餘票數得往《套房區》募集! 可是《套房區》大多為投資客,屋主本身根本不住在這! 有些人甚至大多是委託吳出租,因此她手上【持有許多套房區的委託書】當票數!!長年來她都是如此操作,拿著雞毛當令箭來變相的合法化她的會議結果,讓區公所備查! 【感謝網友肉搜出此新聞】 原來早在2006年就被法院判過盜用公用電9年之多,至今鐵門還是在啊!!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可以在社區大樓地下室加裝鐵門,自己圍成一個車庫ㄟ?!2006年已被判竊取公用電9年了!!到2016年,也就是說已竊取公用電19年,結果卻是全住戶買單?!這到底什麼鬼?我到底看到了什麼啊?! 【相關新聞】:共有車位加門 被控竊佔 自從Po上爆料後,的確引來媒體記者的短暫關注,有鑑於往往石沉大海只好自立自強,畢竟我們不是政商名流,對他們來說其實也不算是什麼大案件.....但也引起吳女說要對我提告! 經過這次後我發現社區類似案件真的曾出不窮! 居住環境越偏向社區化,如果這種與小老百姓最切身的問題都沒人要重視,那大家生活還有什麼基本保障?! 在此先感謝各位社員!!因為有你們的聲援,讓我有毅力面對惡勢力!! 雖然我其實很擔心我爸媽的居住安全..........。有去西屯派出所以證人的身分作筆錄,席間我問他們「那天員警到場後為何置之不理?對方都打人了!」員警無奈的說『我們就領這些錢,台灣司法對警察又沒保障,很多人認為為什麼我要多做事還可能被告?』 半年來,住戶們成立自救會都在努力地跟吳女士官司訴訟中,希望使對方交出實權,半年間,對方小動作不斷,並一直【發包大大小小的工程來挪用社區公費】。 影片為2017年2月14號拍攝,地下主委吳女士【企圖以遮光罩工程來報帳】,但一切正常廠商招標程序並不完全,【只草草地貼出施工日期公文】,其它詳細招標金額、施作明細範圍皆無註明,因此住戶下樓要求地下主委【出示廠商估價單】,並強調吳女【非社區合法之主委沒有權利動用社區資金發包工程】,不料不得其門而入!因此拍下當天地下主委夫妻倆的惡行惡狀。 其實長久以來他們都是這樣對待跟他們意見不合的住戶,要不是之前發生圍毆事件,住戶已經有前車之鑒,知道一切都要錄影存證的話,沒遇過的人根本無法想像他們平常在社區的樣子有多惡劣! 影片中的樣子還只是小菜一碟,之前更惡質的情況都有! 上法院在法官面前說謊更是臉不紅氣不喘,像呼吸一樣簡單。日前因老伯伯被毆傷害告訴,以證人身分出庭才見識到吳女污衊、說謊功力之深厚,竟然跟檢察官說【打人當天我也有找人鬧場(是看到鬼嗎?),還說我拋擲塑膠椅是「傷害」,那四個黑衣人沒告我傷害我就該偷笑了】~打人喊救人這句話真的是發揮的淋漓盡致了!! 【希望逢甲仕康家套房區的屋主能夠出來幫我們一起加入連署】,別再默不吭聲了,雖然我知道你們不住在這裡,盼能一起出面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只要一天有這種人在,你們的房價也不會好到哪去不是嗎?!別再讓對方用不知真實性有多少的「套房委託書」來欺壓住戶,拜託拜託! 【社員貼文】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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