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開車騎車要遵守交法規,就來看這個案例!去年高雄一名顏姓男子,開車行經仁武區澄觀路與水管路交叉路口時,撞上一名騎車的婦人,造成婦人傷重不治,家屬告顏姓男子過失致死,但是,檢方跟交通事故鑑定委員從現場的監視器畫面,認定是騎車的婦人沒有依照兩段式左轉,才會被後方直行車撞上,因此檢方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騎車婦人的家屬,事後告轎車駕駛過失致死,只是高雄地檢署,審理後做出不起訴處分,騎車婦人因為違規,才造成這起車禍,檢方認定開車的顏姓男子沒有過失,只是這樣的結果,讓婦人家屬很難接受。


其實在高雄不少騎車的都這樣,因此還被稱做是高雄式左轉,然而這樣轉彎真的很危險,一個個被撞的都是違規左轉,就是懶得轉兩段多等一下,只是像婦人這樣因此沒命,對方可能也只是道義賠償,然而再多的錢,都換不回一條寶貴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