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大樹區有業者法抽取地下水獲取暴利,以市售包裝水和超抽地下水包裝成桶裝水後,販售給高屏地區2萬間企業客戶,其中包含百貨公司、診所等地免費招待民眾喝的飲用水都中標。
檢方查出,埔里企業行涉嫌違法抽取地下水混充礦泉水,從2011年至今不法獲利達3000萬元。檢方搜索訊問後將陳宗慶夫妻及兒子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30萬至10萬元不等交保。
地下水混充瓶裝水對人有何危害?新光醫院腎臟科醫師江守山指,在重工業地區,若有機溶劑滲透到地下,民眾長期飲用後,恐會像RCA工殤案一樣致癌或引起腎病變;農村地區的雞鴨糞便汙染水源後,其中的球菌、大腸桿菌也會引起民眾反覆性腹瀉,建議民眾喝煮沸的自來水就好。
而陳宗慶(66歲)昨剛被交保30萬元,負責偵辦此案的檢察官任亭今天下午又到陳嫌位在大樹區復興街的工廠,在水塔爬上爬下確認製水及過濾流程,陳男說:「我們確實沒有取得水源供應許可證,但抽取地下水後絕非毫無過濾就混拌合格水,一般來說我們至少要過濾4至5次才會包裝出售。為了讓消費者安心,我們也自行送驗了。」
雄檢打擊民生犯罪專組經民眾檢舉及食衛署通報後,立即由衛生局蒐證,昨會同刑大、水利局環保局等單位,兵分七路搜索,查獲大樹區的埔里企業行自行在地下工廠內鑿井,且根本未申請水源供應許可,卻以違法抽取的地下水,冒用其他水源供應許可證編號,在包裝上打上「來自中央山脈深層泉水」、「通過環保署50項嚴格水質檢」等字樣出售圖利。
檢方清查出該企業行共販售標示「荷多益埔里真水、荷多益天然水、荷多益礦泉水、荷多益竹碳高氧水、荷多益悅白純水、歐嗨呦見樂純活水、荷多益鹼性鈣離子水、荷多益住白見樂活水、荷多益超純水」等相關桶裝水產品多達9種,其中水源僅部分購自合法廠商,至少一半都是地下工廠私設鑿井設備抽取地下水混摻。
例如上月陳嫌進合格水源約100公噸,但卻售出200噸的包裝水,顯見至少一半水源都是抽取地下水後包裝出售。陳宗慶也坦承自2011年間起,為節省成本,確實將部分合法購入的包裝水與自行抽取的地下水混拌在水塔中,雖陳男聲稱有經過淨化,但檢警發現他只是自行自大賣場購買廉價的檢測儀器測量水質,製程粗糙,且陳也未曾將桶裝水送請相關衛生單位檢驗。
目前埔里企業行以每桶16公升或20公升裝桶販售,以每桶16公升的包裝水可賣65元至80元,每天販售約500桶,每月營業額超過120萬元以上,從2011年營利至今營業額至少有4680萬元,不法獲利達3000萬元。檢察官訊後認定陳宗慶夫妻及兒子等3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假冒罪,諭令陳姓夫妻分別以30萬元、10萬元交保、其子陳玉庭也以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