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舊金山一名叫做提姆‧華森
(Tim Watson)的公車司機,
有一天他按著日常路線行駛公車,
一個年輕男子和一個約3歲的男孩上了車,
提姆第一眼就感覺不對勁與詭異,
他看見小男孩時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繼續看下去…
小男孩似乎不斷在公車上哭泣
讓他有種不好的預感,行駛了一會,
提姆猛然想起自己曾在哪看過這名小男孩!
是公車站前的走失兒童海報,
海報上描述一名小男孩
在圖書館前被誘拐走失。
在兒童海報看過小男孩
這時提姆想到了一個主意,
他暫時將公車停靠路邊,
在車上假裝問著乘客
有沒有看到一個遺失包包,並作勢尋找著,
當他靠近年輕男子和小男孩時,
提姆偷偷觀察了小男孩的衣服和雙腳,
是一個約3歲大的小男孩,
穿著藍色牛仔褲及紅色涼鞋,
就像海報中敘述的一樣!
於是回到駕駛座後的他偷偷報了警。
他繼續重新把公車開回道路,
這時警察已經在下一站公車站等著,
乘客一一下車後,
警察馬上巡查盤問著年輕男子和小男孩。
果不其然,
小男孩的確就是海報上的走失兒童,
兩人立刻被帶回警局。
警方對於公車司機的睿智與敏銳表達感謝,
有人問他
為何能對一個走失兒童海報記得如此清楚,
提姆表示自己是兩個孩子的爸,
所以很關注這方面的訊息。
家屬有人失蹤如何報案?警方對失蹤人口案件處理程序如何?
(一)報案程序:1、民眾家屬失蹤時,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或監護人均可立即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警察機關報案請求協尋。 2、各派出所值班員警受理失蹤人口案件,不論是屬本轄或他轄均應受理,並依規定應隨到隨辦。 3、員警受理報案後,不分本轄或他轄,經核對報案人及失蹤人身分及文件無誤後,先將失蹤人資料登記於「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甲聯存根、乙聯送分局、丙聯交報案人收執。
(二)受理單位處理程序: 1、受理單位受理登記後,立即將資料輸入內政部警政署單一簽入系統入口網/行政/受理報案e化平臺內列管,以提供全國警察機關協尋。如報案人有提供相片,應含影像一併輸入。 2、對於列管失蹤人口,責由戶籍地派出所警勤區員警,每3個月實施家戶訪問,除慰問失蹤人口家屬外,並藉以瞭解有無當事人訊息。 3、失蹤人口如有涉及刑事案件時,依規定應通報刑事單位處理,對於需立即查尋之緊急案件時,應即報告警察局或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通報轄內各單位及線上警力協尋。 4、對於目前列管失蹤人口,除責由外勤單位加強協尋外,民眾亦可自行上網至內政部警政署網站/「協助維護治安查詢/e化服務查詢」,查詢失蹤人口、身分不明者資料。
- 資料更新: 2016/11/2 15:00
- 資料檢視: 2016/11/2 15:00
-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