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仲基和宋慧喬將於10月31日結婚,《太陽的後裔》成了定情作,雖然多次被拍到秘密約 會,但兩人始終沒有對外承認,直到5日才無預警宣布婚訊,震撼大批粉絲,在鋪天蓋地 的祝福聲中,有人質疑「同姓不能結婚」,對此,南韓憲法裁判所特地藉此案發文解釋了 。

▲宋仲基、宋慧喬宣布婚訊後,有粉絲擔心兩人「同姓結婚」會有問題。(圖/CFP)

南韓過去曾視「同姓同本」結婚為禁忌,只有主流姓氏如金、朴、李等姓,才不在此限,

不過前提是不能「同本源」,如「金海」金氏和「慶州」金氏便是合法的。隨著時間流逝

與社會習俗改變,韓政府也曾特別於1977、1987、1995年特別批准同姓同本的兩人能合法

結婚,只是孩子將會被視為私生子。

南韓憲法裁判所解釋宋宋CP同姓可以結婚。

▲南韓憲法裁判所特地藉宋仲基、宋慧喬這一對準夫婦,解釋現行南韓「同姓結婚」的法

律問題。(圖/翻攝自南韓憲法裁判所推特)

直到2004年,南韓新一任國會成立,「婚姻法」的修正案正式被提出、2005年通過,現在

法律明定,只有同本血緣8等親內,或是配偶6等親內的人不得結婚,變相即是接近取消了

「同姓同本」的婚姻限制。

另外,南韓節目《Section TV演藝通信》9日也特別討論,宋慧喬屬「礪山宋氏」,而宋

仲基則是「恩津宋氏」,兩人雖是同姓但應屬「不同本源」。

來源: https://goo.gl/dk9tRu (E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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