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葉冠亨4年前因酒駕害3條人命死亡遭判刑今天假釋出獄,被害人家屬不滿,直呼「憑什麼」。葉冠亨受訪則說,他願以最大誠意致歉,並透過第3方與家屬協商賠償事宜。

葉冠亨2012年4月25日和朋友在高市一家舞廳通宵喝酒後,開賓士載陳岡逸等3名友人,以時速逾120公里在中華路狂飆,先撞上違規左轉的垃圾車,再失控撞死準備過馬路的婦人李幸蓉,李婦身首異處,死狀甚慘,同車友人陳岡逸頭部重創不治,肇事後葉冠亨酒測值高達0.855毫克。案發3天後李婦丈夫許明義因悲傷過度猝死,留下許小妹現由親友照顧。

李幸蓉的大哥李富盛表示,「他憑什麼假釋?」葉冠亨有賠償外甥女許小妹新台幣1000萬元,但這不代表家屬已與葉少和解,「因為我的恨一直都在。」

李富盛說,葉少雖已接受法律制裁,但小朋友的爸爸媽媽也不會回來,況且外甥女還很年幼,總是要留點錢給她,當作對小朋友的彌補,「但我不認為這是和解,我沒有跟他和解」。

「為何葉冠亨假釋大家要報導?他是名人嗎?他說對誰誰誰很抱歉,問題是抱歉就算了嗎?只有他在痛苦嗎?是很多人在痛苦。」李富盛憤恨難消,對媒體大吐苦水。

他表示,「法院判6年,他3年就出來了。」法官判決是有天花板的,不會判得比以前重,他原本只知道勞健保有天花板,沒想到法院刑期也有天花板,這樣是不可能杜絕酒駕的,反正撞死一個人頂多判6年,也沒有什麼社會責任,也不用強制戒酒或讓他永遠不能開車不能碰車。

他認為,媒體報導酒駕也沒有用,「現在酒駕還不是那麼多」,再多法律也沒用,媒體應該不要報導這個事件,而是要改變這個社會;家屬這個痛是一輩子的,也許會跟著進棺材,說不定連來生都還記得,不可能抹滅。

陳岡逸的父親陳大儒則說,事情過去就算了,葉冠亨也接受懲罰了,對葉假釋出獄他沒什麼好說的,「叫他以後自己要小心,要改過。」

至於是否跟葉男和解,陳大儒說,這個事情一直是他的前妻,即陳岡逸生母處理,他不清楚前妻是否與葉達成和解,他自己是還沒有和解。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