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嘴咖啡店雙屍案,是司法史上的重大烏龍案之一,2013年2月案發後,當時士林地檢署認定謝依涵及老闆呂炳宏等4人集體謀財害命,媒體還一度以「龍門客棧」來形容咖啡店,並描述謝依涵與呂炳宏等4人在店內商討「人死了也要弄點錢」,一開始檢方認定事證明確,將4人聲請羈押,但法院認為疑點點重重,只裁准押謝依涵,後來由另名檢察官偵辦,發現全案是謝依涵獨自犯案,僅將她起訴。
2013年2月26日民眾報案指出媽媽嘴咖啡店附近有男屍,同年3月2日,謝依涵報案指附近有另1具女屍,原經警方以「水流屍」報驗,檢察官謝榮林前往相驗後,發現2人都是死後落水,且胸口有利刃穿刺傷,有他殺嫌疑,成立檢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死者是咖啡店常客陳進福夫婦,深入追查發現,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曾在案發後變裝,假冒死者張翠萍至銀行盜領。
當時檢警認定,這是一起店長謝依涵與老闆呂炳宏等4人聯收謀財害命事件,2013年3月6日檢警大規模收網,前往台北巿、新北巿等10處地點搜索,並逮捕店長謝依涵、老闆呂炳宏及股東歐石城、鍾典峰等4人,檢警認為,全案2名死者,一定不只一人犯案,因此策動涉及盜領死者存款的謝依涵咬出共犯,最後認定謝依涵與呂炳宏等4人強盜殺人,向法院聲請羈押。
但士林地院認定,謝依涵與死者陳進福有金錢往來,且又在案發後盜領死者存款,罪嫌的確重大,但呂炳宏等3人的犯案事證,僅有謝依涵的單方指控,並無其他證據,因此僅裁押謝依涵,呂炳宏等3人均交保,檢方不服,二度提出抗告,卻都未法院認同,檢方放棄抗告。
就在檢方放棄抗告後,卻又傳出新北市一家金紙店老闆娘指證,呂炳宏與謝依涵在案發後曾一起到店內買要給往生者的紙錢,外傳檢警一度要重啟抗告,羈押呂炳宏,但最後證明此事是烏龍,呂炳宏並未與謝依涵一起買金紙。
士林地檢後來撤換承辦檢察官,最後認定是謝依涵是在咖啡下藥,迷昏陳進福夫婦後,獨自將2人殺害棄屍,將謝依涵依殺人等罪起訴,謝依涵辯稱,2010年起陳進福即不定期資助她,3年共94萬,陳並教她投資股票,還一度要認她當乾女兒,2人最後發生不倫戀,後來因與男友結婚在即,她有意結束與陳進福的金錢往來關係,2013年才下手殺人。
謝依涵曾向法官說,犯案時腦筋一片空白,像著了魔,已感到後悔,如果可以,願把心剖出來證明有悔意,一審、二審均認定被告犯行明確,手斷殘忍,判謝依涵死刑,最高法院2015年認為應查明謝女是否犯了《兩公約》中最兇惡之罪發回更審。
高等法院今年1月認為,謝依涵犯後除歸還盜領款項外,無更積極作為,難認態度良好,但她沒有任何前科,咖啡店同事及接受鑑定人訪談的人員對她也沒有負評,她遭羈押期間沒違規亂紀,加上心理鑑定指謝依涵再犯風險率不高,也認為謝依涵有悔意、有教化可能,改判她無期徒刑。
死者家屬認為,謝依涵至今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賠償,被害人家屬也感受不到謝依涵的悔意,無法接受謝依涵判免死;檢察官認為,謝依涵至今未說明犯案真相,仍不實指與死者有不倫,顯無悔意、量刑不當,上訴最高法院,今年4月遭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