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覺得,一對夫妻如果離婚關係就會交惡,但其實一對情人能夠攜手踏上婚禮,是好幾輩子修來的緣分,如果是和平分手的話,為什麼不能從夫妻關係退回朋友關係,讓這段緣分繼續持續下去呢?若說到演藝圈從夫妻退回朋友關係,且互動依舊密切、良好的,莫過於就是「曾志偉」和「寶媽」的例子了!

61歲藝人王美華因女兒是著名藝人曾寶儀(阿寶),因而以「寶媽」為藝名闖蕩演藝圈,而他與阿寶的父親曾志偉的婚姻,雖然這段婚姻維持不到3年,但因離婚後的兩人關係維持良好互動,蔚為一段佳話!

紅遍兩岸三地的港星曾志偉是影壇的老大哥,他出身龍虎武師,除演過許多電影外,更是著名的電視電影製片人,長女曾寶儀和長子曾國祥在演藝圈都相當活躍,曾志偉自稱結過三次婚,其中最為人所知的就是跟寶媽的這段婚姻了。

其實當年才18歲就嫁給曾志偉的寶媽,在嫁入曾家後,也把姐姐介紹給曾志偉的哥哥曾國強,兩姊妹因此都成了曾家媳婦,也因此就算寶媽跟曾志偉離婚後,兩家還是姻親關係,加上寶媽跟姊夫關係良好,因此兩家的關係還是相當融洽,不僅常會不定期聚會,曾志偉每每來臺也會找寶媽當地陪,兩人在離婚後雖然有各自的感情世界,但關係仍像朋友一樣親密。

如曾志偉曾任香港警持高官軍裝警署警長的父親曾啟榮生前涉嫌貪汙逃到臺灣後,就由寶媽照顧晚年生活,而曾志偉的哥哥曾志強在臺北病逝時,寶媽也幫忙打理告別式,2004年曾志偉在節目上甚至感謝寶媽「她一直很盡責照顧女兒,也把我爸媽照顧得很好,好像還是我們曾家的媳婦。」讓寶媽當場忍不住落淚。

據媒體報導,當天曾志偉和寶媽出席共同朋友的聚會,兩人不僅同時到場,現場相處時也有說有笑,看起來相當自在,擅長主持的曾志偉負責炒熱氣氛,寶媽則在台上高歌一曲,最後兩人更有說有笑的一起走到門口簽帳單,同框的畫面看起來相當和諧,除讓人感受到兩人感情已昇華成家人外,大方的相處方式也讓人見證了「離婚不等於關係交惡」的最佳典範!

其實一段感情的結束有很多原因,如果彼此關係沒有交惡,能把這段感情升格為家人也是很幸運的一件事哪!就像寶媽和曾志偉的關係,如今就是家人一般的存在,是不是讓人相當感動呢!分享出去,讓大家看看這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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