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味全混油案,前味全董事長魏應充被判刑2年定讞;台北地檢署今早傳喚他向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魏應充僅發表簡單聲明,表示感謝老天給他這個考驗。
味全混油案,一審認為,味全油品是頂新代工,配合魏應充「低價採購」政策,改向大統長基進油,加上魏應充多次在會議上要求頂新及味全人員配合,導致味全把關機制全失,大統長基趁機將摻有銅葉綠素、葵花等油冒充橄欖等油出售,判魏應充4年徒刑。
魏上訴二審後,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味全把調合油中的棕櫚油比例拉高至98%,卻以包裝誤導消費者,認為魏應充不僅知情還涉嫌下指示,詐得6千餘萬元,但針對味全使用大統長基混油部分則無不法,改判2年徒刑定讞;此案也是魏應充所涉相關案件中,首宗判決定讞案件。
魏應充另涉及頂新飼料油案,彰化地院一審判魏無罪,現上訴二審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