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去年2月6日因地震倒塌奪走115條人命,建商林明輝等5人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台南高分院7/28日宣判,仍判決每人最高「滿貫」5年徒刑,受害家屬庭外紅著眼眶稱「如可以上訴,一定上訴」。
維冠金龍大樓因涉嫌偷工減料,2016年2月6日因發生美濃大地震而倒塌,壓死大樓內115人、輕重傷者104人,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設計師洪仙汗與大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遭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一審去年11月判決,5人都依法定最高刑度判處5年有期徒刑,當時遭社會輿論批評刑度太輕。家屬曾痛批「這5人拿命換都不夠」;林明輝等人也不服判決,雙方都上訴。
上訴二審期間,家屬聘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團一度請求檢察官改以殺人罪適用法條上訴,檢察官審酌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上訴。
二審審理時,檢察官認定傷者增加1人,不是一審認定103人,決定移送併辦,台南高分院因傷者增加,昨日宣判撤銷一審判決,仍判5人法定最高5年徒刑;各併科罰金9萬。
5人昨日都未到庭聆判,受難家屬與法扶基金會律師約20人到庭,家屬在庭外紅著眼眶稱「我們是用眼淚在度日」,認為若可以上訴,一定上訴。律師謝幸伶表示即使事發到現在一年半,家屬們應該都還是很難以接受這樣的事情,會研究上訴第三審,這個要再討論。 維冠案刑案受限法律規定的刑期,5人判決刑度令受害家屬心有不甘。民事求償成另外一個焦點,受害家屬提出求償總金額已追加至94億餘元,不過,台南市政府統計林明輝等5人名下財產,總額僅約3000萬元。
有資深法界人士建議家屬可朝國賠方向努力,謝幸伶未置可否,僅表示要根據判決書內容帶回研究,但不排除提出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