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境外查獲台籍詐欺犯遣送大陸,能否嚇阻詐欺犯罪?據警政署最新統計,今年1至6月,國內平均每日發生詐欺案件58.2件,犯罪時鐘為平均每24.7分鐘發生1件,比去年同期慢了0.3分鐘,顯示國內詐欺犯罪已獲得控制,在兩岸共打機制陷入僵局之際,這樣現況似較符合人民期待。
詐欺犯罪居高不下,手段也日新月異,過去詐欺集團以台籍嫌犯為首腦,所以兩岸共同打擊境外詐騙犯罪,我方居於主導地位,但隨著詐騙集團須仰賴高科技及大量人力後,陸籍分子也加入行騙,大陸公安為此大幅提升偵查能量,延攬專業人才,更新電偵設備,於是兩岸共打詐欺行動,主客易位。
尤其,這幾年,我方從洗錢管道及網路平台溯源主導偵破的案件,被害人以大陸人士居多,在缺乏相關卷證資料下,定罪率低,警政單位仍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強化警政交流,讓彼此有了「潛規則」,才讓我方在偵破此類案件後,能夠面子及裡子兼顧,將查獲的台籍嫌犯順利遣返。
台灣詐騙集團行騙天下,各國執法機關都希望能共同迎頭痛擊,過去政府把重心都放在查緝,反把詐騙集團變成游牧民眾,直到台籍嫌犯因回台定罪率低,遭遣送大陸後,政府才修法納入國外犯罪、今年再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嚴懲詐欺組織行為。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政府打詐已10多個年頭,始終跟不上詐騙集團腳步,既然拿不出對策,從詐騙犯罪時鐘變慢了來看,政府不該再讓所謂「國籍管轄原則」成為詐騙集團的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