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普通的打工一族,雖然已經工作了好幾年,但結婚時依然付不起房子的首付,沒辦法,婚後我們一直都在外面租房子住。

後來我懷孕了,我和老公都覺得這樣下去已經不是辦法了。就想說湊錢去買個房子付給首付吧,結果發現我和老公的積蓄根本就不夠,好拆了5萬元左右。我就想著向我爸媽要一點,因為我爸媽都有退休的工資,弟弟還在上學,家裡應該暫時沒有什麼大的支出,我想他們應該是有存款的。

但是當我跟我媽說了要買房子的事,還差點錢時,我媽就很果斷地跟我說家裡沒錢,而且是一點也拿不出的那種。當時我的心情很難過,但是也不好說什麼,就回去了。後來還是找朋友學借的錢,勉勉強強把首付湊齊了。

有一天我去看望我爸媽。這時候看見我媽的手機屏幕亮了一下,我還以為有人打電話給她,所以就叫我媽來接。但是我媽沒聽見,所以我就打算幫她把手機拿過去。我不小心看了一眼,原來是條簡訊,上面寫著進賬5萬元,餘額一共50萬。

我看了之後,覺得很委屈。因為結婚前賺的錢我大部分都給她了,因為她老說家裡缺錢,就連婆婆與他們給我的彩禮錢我也統統給她了。沒想到我買房子時,她一分錢都不給我。

最後我實在沒忍住,問她為什麼要騙我說家裡沒錢。我媽先怪我看她的手機,然後又說那些錢全是給我弟弟用的,說他以後娶媳婦買房子很費錢的,反正我已經嫁出去了,就不要再用家裡的錢了。至於那筆錢,那時她的,她想給誰就給誰,與我無關,叫我不要管了。

我很是心寒,難道我就不是她的孩子嗎?為何要這樣對我,就因為我是嫁出去的女兒嗎?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