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人生大事,需要兩個人都想清楚了才能一起進行下去。可是也有人可能因為年齡或長輩等因素,隨便找個人就結下去了。這樣很容易衍生一些問題,以下就是一個最佳的例子:

▼一名38歲的新竹林姓男子去年迎娶了一名35歲的許姓女子,沒想到才結婚9天,老婆卻不告而別了,還留下一張字條寫道「不能甜蜜生活,還不如趁早分開」。

▼為此他飽受親友鄰居的嘲笑,心有不甘的他決定提告以解除婚約並向妻子追討所有花費。

林姓男子將所有開銷列出,要求女方賠償他的損失。想要舉辦傳統婚禮的人可以參考:男方總開銷(總計:729532元)大

潤發紙杯叉子:183元市場發糕、紅粄等:530元

家樂福拜拜水果、免洗碗筷等:549元

Costco喜糖、拜拜糖:692元

濱江花市鮮花:760元

文具世界囍字貼紙等裝飾品:875元大

潤發拜拜糖、拜拜水果等:3040元

金香店香、炮、金紙等:3300元

女方要求酒席試吃:7040元

結婚大拉炮:7800元

祭祀用牲禮及裝飾:10000元

婚禮攝影:10000元大

潤發宴客酒、水果、木炭:15933元

中午酒席:17500元

禮車租用:30000元

婚紗:31000元

新購置傢具:63000元

喜餅:65000元

紅包花費:90800元

房屋裝潢:104400元

晚上酒席錢:264970元

女方總開銷 (總計155890元)

炮竹:1200元男方皮鞋:1990元

男方米糕60斤:3900元

男方鳳梨餅:4900元

男方回餅(大餅5600+小餅2400):8000元

男方棉被枕頭等:8500元

男方訂做西裝:10000元交付男方紅包:12600元

拜別禮:16000元男方前來迎娶時,

設宴款待男方:30000元

金飾:60000元

最後新竹地方法院的法官認為,許姓女子婚後離家出走,而且遲遲不願去辦理登記,解除婚約有理,女方除了必須返還扣除女方支出之後男方所付的費用,還必須額外給付10萬元的精神賠償費,總計50多萬元。所以當你還不確定要不要跟另一半攜手一起走下去之前,千萬不要輕易的亂答應結婚啊!

聘禮是指男女結婚,新郎或其家庭給予新娘父母的一部分金錢、財產或禮物,如為金錢又稱為聘金。從人類學角度來看,在古代時聘禮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用以交換新娘家庭所損失的勞動力,及賠償她家庭中直系親屬的缺失。從演化心理學角度解釋,贈送聘禮在一夫多妻制社會中非常常見,因為適齡女性相對稀缺。[1]聘禮這一傳統如今仍然在不少亞洲國家、部分非洲國家和部分太平洋島嶼中有所保留。而訂好的聘禮價值如今並不一定反映了女方在男方眼中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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