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八打靈再也31日訊)馬來西亞僱主聯合會執行董事拿督三蘇丁表示,9月9日(國家元首誕辰)及9月16日(馬來西亞日)這兩天公共假期都是落在星期六,沒有補假。
廣告私人界須遵從9月4日公假
不過,針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昨日宣布,9月4日(下周一)是公假,三蘇丁則表示,政府是依據1951假期法令第8條文下宣布,所以私人界必須遵從。
近日來網路流傳我國上班族在今年9月份只需工作16天,因為幾乎每個星期六都有公假,所以星期一將享有補假,無需上班。
但馬來西亞僱主聯合會(MEF)今日否認9月11日(補9月9日)及18日(補9月16日)是補假,換言之,上班族照舊在當天工作。
三蘇丁提醒僱員,按照勞工法令的補假條規,9月11日及9月18日(兩天皆星期一)沒有補假!
他接受星洲日報記者電訪時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如公共假期落在星期六,即周休(Off Day),僱員將無法享有補假,但如果公假落在星期日,即周假(Rest Day),僱員就能在隔天享有一天的補假。
“這是勞工法令規定的,所以就如早期教育部宣布一樣,9月11日及18日不是學校補假,這兩天也不是僱員的補假。”
他說,若9月4日(星期一)是僱員的周假日,僱主必須按照1955年僱傭法令60D(1)條文,沙巴勞工條例第103(1)條文以及砂拉越勞工條例第104(1)條文,在休息日之後的工作日給予僱員有薪公共假期。
2017 年9 月份的全國公假日9 月1 日(星期五):哈芝節9 月4 日(星期一):特別假期(歡慶我國在本屆東運會奪得全場總冠軍)9 月9 日(星期六): 國家元首誕辰9 月16 日(星期六):馬來西亞日9 月22 日(星期五) :回曆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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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報道:賴勤偉·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