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圖)申訴被文身男亂拳打傷,還被抓傷。(受訪者提供)46歲女經理申訴,從新山搭「霸王車」返新,拒與文身夫婦同車,結果引發衝突,稱遭對方揮10多拳、滿臉及手臂淤傷。這起事件發生在上8月18日深夜約12時,地點是新山城中坊附近。

李女士(46歲,經理)聯絡《新明日報》,她到新山探親及購物後,在新山城中坊(City Square)一帶上了一輛「霸王車」。「談好車費30新元後,原本打算同車的兩名婦女臨時決定不搭,之後來了一對20來歲的男女。男子有多處文身,我看了害怕,問司機可以不要和他們同車嗎?但司機並不理會,之後,換了另一名司機開車,感覺是那對男女的朋友。」

開車後,李女士發現司機大腿夾著塑料袋,懷疑藏有違禁品,怕惹禍上身,因此要司機折返。豈料,后座的文身男堅持要司機繼續開車,當她轉身要反駁時,冷不防遭亂拳打中,右手臂及臉部受傷。「他揮了10多拳,我的臉流血,也有指甲抓傷的痕迹。過後,司機居然把我趕下車,我還來不及拿護照和證件。之後,我在馬國求醫,到朋友家住了幾天後,才找到那個霸王車司機,拿回護照和證件。」

李女士表示已經針對此事報警,表示以後都不敢再搭霸王車了。警方受詢時證實接到這起報案。

李女士申訴被文身男(圖)亂拳打傷,還被抓傷。(受訪者提供) 紋身男:暈妻不能走路,胎兒有什麼事,你要怎麼賠?根據《新明日報》報導,紋身夫婦指婦女一直抱怨,還要霸王車折返。

根據網路貼文,紋身男聲稱遇見一起坐霸王車的婦女,對方不停的說 「為什麼要換人?」,之後一直在車上不停抱怨。紋身男表示,司機詢問郵區號碼,婦女卻說到新加坡才讓他知道,之後又說不想坐車,要司機倒回去。紋身男表示,他叫司機繼續前行,太太懷孕,不能讓她走路搭巴士。「婦女跟我吵了起來,司機叫她下車,她還一直要跟我吵,根本不講理,我問心無愧,如果我的孩子有什麼事,你要怎樣賠?」

對此,李女士表示,她在面簿上發現紋身男貼文投訴,還將自己的證件拍下放上網。「他打了人還惡人先告狀。」

李女士發現自己的證件被對方貼上網。(受訪者提供) 護照遺留在車內,只能在新山養傷。婦女受傷後丟失護照,治療幾天後才找回證件返新加坡。李女士表示,她事發後被趕下霸王車,護照一度遺在車上,因此只能投靠在新山居住的朋友,就醫後就在朋友家養傷,但一直聲稱是自己不小心跌倒。

幾天後,李女士返回城中坊,找到霸王車司機,才拿回護照和證件。「我質問他為什麼紋身男會拍下我的證件,他推得一乾二凈。」李女士表示,她當下就在大馬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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