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刑嚴重,但竟有「奇招」可以躲過相關責罰?新北一位王姓男子去年與人發生擦撞,事故後跑到附近超市買酒喝,當警方前來,質疑他酒駕時,他辯稱是事故後才喝酒,最後法官因為斷定不能,就判定他無罪!  

▼王男在去年8月晚間本來要在路邊停車,但恰巧有一輛小客車想停相同地點,他不慎後退,撞到來車。王男下車查看後報警,然後去超市買了2瓶臺灣啤酒、1瓶進口烈啤酒,當場飲用。 

▼當警察抵達時,王男還在飲酒,他們便懷疑他酒駕,驗測後酒測值果然高達0.61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但王男辯稱說,他在車禍發生前沒喝酒,是車禍後才買酒喝,「如果我酒駕,我怎麼敢叫他報警。」 

▼被擦撞的駕駛指出,他下車時的確有聞到王男身上有淡淡酒味,到場員警也指出當時目擊王男在超市前喝酒。檢察官懷疑他學習網上招式,利用車禍後喝酒躲避刑責,便要求王男到派出所飲用相同種類、數量的酒,再進行酒測,結果測出來的酒測值為0.57毫克。 

▼不過法官認為,王男當時的後車廂雖然有酒味,但無法證實他在事故前喝了0.25毫克,且王男事後的酒測值與0.61相去不遠,無法斷定王男的說詞為假,所以判定他無罪釋放。 

網友看了這個案例也傻眼說:「這沒有滅證的問題嗎?」、「法官認證的酒駕解套方法啊!」、「以一般情理,這時喝酒就很怪…法官不能不予採信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除非能找到關鍵的時間證據,拿到監視器,否則只能說高手在民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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