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林姓男子日前下車買早餐後準備開車門返回駕駛座,因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黃姓男大生遭開啟車門撞彈,連人帶車滾至快車道,正巧被後面經過客運輾過,送醫後宣告不治,屏東地院近日以林男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7月,至於客運駕駛閃避不及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林姓駕駛當時將車停放早餐店附近,買完早餐準備上車,先開啟右側車門放置東西,又到左側開門準備坐進駕駛座,意外便發生,因事出突然,一輛搭載學生的客運車從後方駛來根本來不及煞車,直接迎面撞上,整起意外過程短短3秒鐘,全被後方行車紀錄器完整拍下。
黃男因頭部受到嚴重撞擊,右臉頰還有大片瘀血,緊急送醫急救,醫療團隊整整輸血13袋,最後仍宣告不治;肇事林男及公車駕駛,酒測值皆是零。
承審法官認為,林男未注意行進中車輛,逕自開啟車門導致整起意外,事後雖向被害家屬表示除強制險外,願意賠償200萬元,不過與對方請求1600萬元差距過大,審酌後判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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