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9.13
行政院大力推動養豬廢水沼氣發電,由於設備動輒上千萬,願意投資的多半是5000頭以上大型養豬戶,但根據農委會統計,全台93.7%都是2000頭以下的豬舍,至今沒有任何一場有沼氣發電設備,為了有效利用小型養豬戶廢水,環保署預計投入2億元,補助大型畜牧業者收集2000頭以下豬場的廢水發電,每收集200頭豬就補助100萬,最高可達5000萬。
環保署表示,補助必須用在計劃實施後,業者添購的「新品」,例如槽車、輸送管線、儲存收集槽等,且廢水轉換成能源的資源利用率必須達75%。大型畜牧業者如果只有蓋設備,沒有集運處理小型豬場廢水,不予補助。
據農委會統計,台灣每頭豬每日產出的廢水約30公升,全台一天就要處理 16 萬 4,886 公噸,一年高達 6,018 萬公噸,農委會配合行政院政策,設定今年要有100萬頭豬發電,2020年更提升至250萬頭,佔全國一半豬隻量,也就是每兩隻豬,就有一隻可以發電,經濟部也調整躉購費率,從每度3.9211元,提升到5.0087元。
為加速推展畜牧糞尿資源化,行政院環保署於106年4月14日下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處理小型畜牧場畜牧糞尿計畫(簡稱母雞帶小雞計畫)」,鼓勵各縣市政府推動畜牧業、技術業、機關、財團法人或社會團體設置畜牧糞尿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並協助集運處理小型畜牧場畜牧糞尿。
為此,雲林縣環保局特於106年8月22日召開沼氣發電及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及農地貯存槽申請補助說明會,邀集雲林縣轄內養豬頭數5千頭以上、已申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之畜牧業者、相關沼氣發電技術廠商並邀請行政院環保署人員前來一同參與,畜牧業者反應熱烈,紛紛表示有意願施作設置沼氣發電系統及申請購置沼液沼渣集運、施灌車輛與機具及農地貯存槽。
環保局表示,只要符合至少收集小型畜牧場豬隻200頭或牛隻50頭以上之糞尿、糞尿厭氧發酵及發電設備應屬新品、畜牧糞尿資源利用合計比率達全量之75%等條件即可提出申請,可視收集小型畜牧場豬隻頭數規模,最低補助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收集200-399頭)、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5,000萬元(收集1萬頭以上),如有意願申請者,請提出「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計畫書」至雲林縣環保局,申請補助款最遲需於108年12月31日前請領完成。
除此之外,行政院環保署今(106)年度特別加碼補助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及農地貯存槽等,希望農民在使用沼液沼渣施灌農作物方面,能夠更加方便簡單,減少使用化學肥料,達到資源循環利用的理念,如有意願申請者,請提出「沼液沼渣施灌營運計畫」至雲林縣環保局,希冀有越來越多的畜牧業者能一同加入,作伙為「清新雲林 亮點雲河」之目標努力,為下一代子孫留下乾淨的水環境。
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目前除配合中央所推行之「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政策,環保局亦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動母雞帶小雞、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及農地貯存槽之補助計畫,以加速畜牧糞尿資源再利用之推動
有意願共同參與之畜牧業者請洽詢雲林縣環保局水質保護科
服務專線:05-552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