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娟忍著悲憤的淚水,向我傾訴了她痛苦的愛情故事:
我和男友是在打工時認識的,他人很聰明,比較能幹,我們經過一段時間的瞭解,便訂下了終身。
接下來,我們開始同居了,一不小心就有了身孕,萬萬沒有想到,懷孕就這麼容易,說有就有了。
本打算年底舉辦的婚禮,被迫提到了議事日程。
我們回到了老家,按照家鄉風俗,婚前要給女方送彩禮,一般都有三金、衣服、電視、冰箱、洗衣機、糖果煙酒禮品等,另外還要有現金,按照家庭條件和雙方自願,有送10萬加1千的,相當於萬里挑一;有送8萬8千的,寓意是發發發;也有送6萬6千的,意思是六六大順。當然,家庭條件好的,彩禮數字也更加驚人。
但是,我來到了男友家裡,看到的一番景象讓我萬分失望,別人嫁過去都是住小樓房,而他因為兄弟多,至今還住著簡陋的老式民房。
就連送彩禮都得靠男友的打工錢,勉強給我買了3身衣服,三金、電器什麼的全免了。
我非常同情男友,也沒有說什麼。
但是,我父母非常生氣,對他的父母說:「我們嫁閨女不圖錢,不圖財,起碼要走走過場,三金、小車、電器都不要了,但是,按照農村最低標準,能送6萬6就行了,反正這錢還是孩子們的。」
但是,男友的父母說,6萬6可不是個小數目,我們拿不出來,既然我們都是親家了,你們的條件比我強,你先給我墊付出來如何?
真的沒有想到,他們能說出此話,我父母感到被騙了一般難受,如入冰窟。
又看了看我日漸隆起的肚子,萬分失望。
後來,我與男友商量,直接送1萬元的彩禮吧。也別太讓人家看笑話,但是,一向言聽計從的男友,決定把彩禮改成660元。
我第一次生氣了,你這個數字連頓飯錢都不值,是不是太瞧不起人了!
後來,通過與男友的父母談話,我有個感覺和結論:他們認為我已經懷孕了,反正不捨得肚子中的孩子,一定會嫁過去的,彩禮就給660,多一分也沒有,不嫁也得嫁。
我真的感到無地自容,彩禮多少我不在乎,但是,他們這樣做,就是不把我當人看,我也丟不起這個人。
因為這事,弄得我和家人都很沒面子,我嫂子給我出主意:「既然他們不仁,我們就不義,你也別裝傻了,孩子打掉,找個正經人嫁了。」
哥哥說:「彩禮要多少無所謂,好男不吃分時飯,好女不穿嫁時衣,只要你們靠自己的雙手去勞動,還在乎這些嗎?」
也有一些好心人勸我:「這家人太不靠譜,總是拿你懷孕做賭注,嫁過去能幸福嗎?」
這些天,我真的好矛盾,最後,在和男友商量未果的情況下,我果斷打掉了孩子,隻身一人來到了另外一個城市,開始了一份新的工作。
男友一家正當緊鑼密鼓的準備婚禮時,怎麼都沒有想到我會做出如此決定,他們一家後悔不已。
男友連續給我打電話、發資訊,乞求我的諒解,說是要多少彩禮都會答應我,只要能回到他的身邊。
我說有些人,有些事,不值得我相信,因為初戀時,我太年輕,受過一次傷就夠了,我不想被騙二次。
親愛的姐妹們,無論男友對你多好,婚前都要明哲保身,潔身自愛,千萬別一熱頭腦,懷上她的孩子,只有自愛,才能贏得自尊,只有好好地保護自己,才能避免日後受到傷害。
願大家從我身上吸取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