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是高中同學,大學開始戀愛,戀愛七年,畢業工作三年才結婚。我的父母很開明,結婚時沒要彩禮。前夫家裡條件可以,前幾年生意好,賺了點錢,家有三套房子。婆婆一直認為我和老公戀愛結婚就是圖他們家的房子,所以我們婚房的房產證都是他父母的名字。
結婚後我們一直是異地,他隻身一人在外地,只有周末才能見面。婚後,我和公婆住在一起的時間比較多,我自認為對公婆還不錯。過年過節給他父母買禮物這些都是我在張羅,他從來沒管過。
結婚第一年,老公吵著要買車,而且要買那種三十多萬的高檔商務車,我說買個十多萬的車子代步就可以了。吵了好幾次,最後我妥協了。我們倆的錢加在一起不夠,雙方父母給了一些,買了他喜歡的車。那個車,我也沒坐幾次。因為他一年到頭都在忙,忙得沒有時間陪老婆和孩子。
我這個人比較內向,平時除了上班,下班後就在家帶孩子,我的朋友們很少約我出去,因為我每一次都以孩子為借口很少出去玩。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原因,結婚前,婆婆就因為我娘家條件差,嫌棄我。有孩子以後,我想為婆婆減輕負擔。可我再怎麼做,都不是婆婆眼裡的好媳婦,最多是他家一個免費的保姆。
有了孩子以後,家裡的開支大了許多,奶粉錢,尿不濕,還有孩子有個頭疼腦熱的,一個月要好一兩千。我平時買點衣服,還有人情往來,每個月給婆婆一千的生活費,餘下來沒有的只有幾百。我要老公拿點錢來補貼家用,他每次都在我面前叫窮,說工資錢除了房貸,還有應酬都花完了。
婆婆本來就嫌我娘家窮,孩子生下來以後,他們一件衣服,一雙鞋子都沒有買過。不是說他們不喜歡這孫子,是擔心幫襯我,我有錢了拿錢給我娘家的父母。我知道他們心裡的小九九,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管他呢,自己在家圖個清靜。
去年七月份,老公有大半年沒有回家了,我坐班車到他公司里找他,結果在宿舍里發現了女人的內衣內褲,為了孩子,剛開始我好心好意找他談,他堅決否認。於是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公婆,哪知道公婆極力給他兒子打掩護,每次我去找他之前都給他通風報信。甚至當面說要他兒子在外面找一個好女人。
我這個人性格倔強,公婆一家這麼欺侮我,我決定給點顏色給他們看看。於是為借口娘家奶奶生病,要回家三天時間,把兒子交給婆婆帶,還有在電話里我一再囑咐爸媽要他們替我說謊。我提前約我娘家兩個表弟,直接殺入老公的宿舍。當時我打110,說某某宿舍里有人在賭博,警察敲開門時,看見老公和一個女人衣衫不整。
老公堅持說這個女人是他老婆,要查證件時卻拿不出來。我站在門口說:我才是他真正的老婆,這個是小三。當時警察要拘留他十五天。第二天,公婆知道了,大罵我是黃鼠狼。一個男人,不養活老婆孩子,卻拿錢養小三,出軌還這樣理直氣壯。
出來後老公理直氣壯的說,我就出軌了,你能怎麼樣?我不能怎麼樣?這樣沒有責任心和擔當的男人,我沒有任何留戀的。他踐踏了我們十年的感情,為了和小三在一起,打我罵我,冷落我,各種折磨我。
我有工作,經濟精神都獨立,和他結婚後也沒享到福。當初他是個窮學生,在我的追求者中,他的長相才華算是排在後面的。我只是看中了他的老實忠厚。我們和平離婚,我沒有吵鬧,由於我的經濟條件不好,加上沒人幫我帶孩子,我只能把兩歲多的孩子讓給他。
前一個月,前婆婆打電話苦苦哀求我和他兒子復婚,你說這種男人值得我吃回頭草嗎?
【情感案例,圖文無關】